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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12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一、起草依据和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24〕9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直相关部门组织起草了《沈阳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起草过程中,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化政策衔接,全面对接落实国家行动方案和省实施方案。按照指标对表、行动对齐、政策对标、责任对位的原则,对国家和辽宁省重点任务进行逐项分解,在实施方案中予以全覆盖。
二是突出地方特点,针对我市装备制造优势谋划高品质供给行动。我们在对接落实四大行动之外,会同工信、市场等部门谋划提出实施高品质供给行动。
三是确保工作实效,在方法路径上对重点环节组织实施做出安排部署。认真研究和梳理推动我市“两新”工作的组织方式、实施步骤、工作抓手。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工作、组织实施三部分内容。
一是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到2027年重点领域设备投资规模增比、用能设备能效水平、环保绩效水平、重点产品回收量和交易量增比等具体目标任务。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5%、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100%,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是重点工作。实施五大行动、共23项重点任务。其中:设备更新行动包括推动工业、能源、建筑等领域设备设施更新改造8项重点任务;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包括促进汽车、家电、家装领域换新等3项重点任务;高品质供给行动包括提升产能占比、产品产量、创新能力和质量品牌等4项重点任务;回收循环利用行动包括回收网络、二手流通、再制造、资源利用4项重点任务;标准提升行动包括技术标准、质量安全标准、回收利用标准和强化推广实施4项重点任务。
三是组织实施。从摸清底数、完善机制、项目支撑、财政支持、税收政策、金融服务、要素供给和科技支撑等八个方面,提出了工作组织推动方面的具体举措。
文件解读单位: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件解读人:查恩斯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8251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