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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12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政发〔2024〕1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沈阳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24〕9号)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坚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着力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高品质供给、回收循环利用、标准引领五大行动,不断扩大有效益的投资、激发有潜能的消费,畅通废旧产品循环链条,提升先进产能和产品供给,增强经济循环内生动力,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5%、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00%,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1.开展工业重点领域技术改造。聚焦化工、建材、通用装备、食品等重点行业,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超期服役的老旧设备。针对汽车及零部件、新一代信息技术等行业,更新升级高端先进设备,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装备,加快智能工厂建设。推进热电、造纸、玻璃、卫生陶瓷等重点用能行业生产设备绿色化改造,鼓励企业开展节能诊断和能效对标,提升锅炉、电机、变压器、压缩机、泵等重点用能设备系统能效。推动石化化工老旧装置安全改造,提升民爆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光纤网络等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更新升级。到2027年,完成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重点项目20个以上,每年推动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200个,引领带动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突破3000亿元。
2.推动能源领域设备升级改造。科学规划实施老旧燃煤热电厂外迁工程,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煤降耗、供热和灵活性改造,支持煤电机组应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设备。支持发电侧、电网侧和用户端灵活配储,推广储能设备应用。推动已达或临近寿命期的风电、光伏、充换电设备更新改造。有序推进电网输配电设备更新和智能化改造,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城中村、农村配电设施等电网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推动落后低效设备淘汰更新。到2025年,完成煤电“三改联动”60万千瓦。
3.加快建筑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加快小区及周边适老化和适儿化设施、无障碍设施、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安防、消防、文化休闲、体育健身、防灾避险等配套设施更新升级。统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实施外墙、屋面和窗户等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改造升级,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鼓励通过加装屋顶光伏、储能设施和智慧能源管理系统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进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规划保留且具备改造条件的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实现超低排放。分类推进不满足强制性标准、使用年限超期、安全防护水平低、节能环保不达标的建筑设备和施工装备更新,加快更新一批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鼓励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和智能升降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设备。到2027年,累计推进老旧电梯更新改造8000部。
4.实施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改造升级。有序推进地下管网、地下管廊、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网感知设备建设和更新换代,推动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更新改造。推动道路交通、照明系统等数字化改造。支持供水水厂、管网、加压调蓄设施和水表、水泵、市政消火栓等附属设施更新升级,加大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力度。支持污水处理厂改造升级和清污分流、破损管网等环境基础设施改造修复。加快推进能效等级不达标的供热设施和老化城镇燃气、供热管网更新改造,对运行已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或运行满20年经评估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管道应改尽改,鼓励燃气表和热计量设备智能化更新,推进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升级改造。对环卫保洁、除雪和垃圾收储运系统设施设备实施更新改造,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厂等终端处理设施提质升级,鼓励在环卫领域更新一批新能源和智能专用设施设备。到2025年,更新改造供热管网2073公里,整治窨井盖5万个;到2026年,完成窨井盖整治15万个;到2027年,更新改造供水老旧管网、治理漏损管网582.6公里。
5.交通运输设备和农机更新。加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城市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替代,支持老旧公交车辆更新、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强氢能技术装备在交通运输领域示范、推广和应用。支持既有轨道交通线路车辆、信号、通信、供电、车站设备、线路轨道等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智慧运维等智能化软硬件更新迭代。推动机场火车站等交通枢纽、铁路公路物流设施、公交轻轨场站及配套充电基础设施等升级改造,更新自动化装卸设备、智能化便利化服务设施。鼓励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新增充电设施原则上应采用大功率充电技术。落实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引导老旧农机加快淘汰和购置更新先进适用农机装备。到2025年,基本完成老旧柴油货车营运资质取消工作。到2027年,支持购置更新农业机械5000台(套)。
6.提升教育领域设备水平。推动符合条件的市属高校、职业院校围绕学科和专业建设目标,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设备、实验实训设备。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到2027年,推动市属高校一流学科保质保量配置完成并及时更新先进科教学仪器设备。市属公办本科院校、高职院校仪器设备总值年均增幅不低于5%;推动各地区持续更新基础教育阶段通用设备、教学实验设备等,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均仪器设备值不低于2500元。
7.引导文体旅设施设备更新。推动重点景区和历史文化街区、博物馆等展示场所,以及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设备设施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支持智慧导览、互动直播、沉浸式旅游等应用场景开发。改造升级冰雪旅游设备、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支持配套设施适老化、无障碍更新。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推进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更新改造,支持入选第十五届全国冬季运动会竞赛场地的冰雪场地及配套设施改造。
8.鼓励卫生健康领域设备更新。着眼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改造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先进医疗设备更新应用。支持病房改造提升,补齐设施短板、优化诊疗服务,提高医疗卫生机构供电、消防、安防等安全保障设施设备水平。到2027年,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2—3人间病房占比达到75%以上。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9.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落实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报废老旧汽车并购买新车的车主给予补贴。鼓励各地区开展消费券补贴、购车抽奖等多种形式促销活动,支持汽车更新消费。鼓励新车销售企业推出“旧车置换购新车”活动,持续推出赠送加油卡、装饰礼包、汽车保养、延长质保、免息贷款等系列优惠。引导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拓展免费上门拖车和代办车辆注销登记等服务,为车主报废老旧汽车提供便利。
10.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支持重点家电流通、销售和平台企业联合家电生产厂家、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全链条整合上下游资源,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开展“家电服务进社区”专项行动,提供免费上门拆卸、搬运、安装等一体化服务,解决服务到家“最后一公里”问题。引导家电生产、销售、维修企业不断拓展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推动家电售后服务向专业化、标准化、便利化方向转型升级。
11.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方式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支持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升级、居家适老改造。引导居民小区提供家具临时存放、公益入户检修等加装便民服务。鼓励智能家居系统集成商联合家电、厨卫生产企业,向房地产开发商和消费者推广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场景。鼓励装修企业推出线上线下家装样板间,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研究进一步放宽公积金提取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消费者支取公积金用于家装消费。
(三)实施高品质供给行动。
12.着力提升先进产能占比。锚定设备更新大市场需求,优化供给侧结构。聚焦工业母机、工程机械、特种设备等优势产业和医疗装备、工业机器人、节能环保装备等新兴产业,加强新技术新产品创新迭代,增强高端产品供给能力。组织重点设备供需对接会,鼓励行业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更多产品进入各级各类技术设备推荐目录、示范清单等。支持新能源电动飞机、低空经济装备等绿色航空装备发展。到2025年,高端装备占装备制造业比重达到38%。
13.着力提升优质产品产量。加快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布局,加速推动新能源动力电池项目建设投产,进一步完善整车生产和零部件供应体系。巩固燃油乘用车领先地位,打造无人驾驶、智能网联竞争新优势。
14.着力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提升废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开展淘汰产品生命周期诊断、可再循环性梯度设计、物理指标检测、综合性能测试等梯次利用技术研究。
15.着力提升产品质量品牌。鼓励企业申报政府质量奖,发挥获奖组织品牌示范作用,带动更多企业提升质量水平,持续强化品牌影响力。开展“中国品牌日”活动,组织优质企业参加各类展会,全方位展示沈阳品牌最新成果,提升国内外知度。
(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16.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引导回收骨干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和各类经营主体,以直营连锁或加盟连锁等经营模式,拓展布局回收站点等回收服务网点。鼓励再生资源企业完善“再生资源交易信息管理平台”和“上门回收App”等运营管理系统,持续推动传统回收方式向“互联网+回收”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健全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体系,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畅通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支持废旧产品设备线上交易平台发展。支持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智能分类回收设施、数字化回收平台建设。到2024年年底,回收站点达到1750个,再生资源回收总量达到265万吨;到2027年,回收站点达到2000个,再生资源回收总量达到300万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量达到6万辆,废旧家电回收量达到7.6万吨。
17.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完善二手车交易市场一站式服务功能,促进二手车放心便利交易,支持二手车销售由经纪转向经销。进一步推广使用《沈阳市二手车交易合同范本》,增加交易透明度。支持有竞争力的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简化出口流转手续,拓宽二手车流通渠道。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加强买卖双方信用评价和记录机制建设。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培育二手商品流通融合企业。
18.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依托装备制造业优势,提升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大型工业设备、机电产品等再制造水平,探索在风电光伏、盾构机、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机器人等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关键技术水平。
19.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清洁化利用,促进再生资源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针对废旧设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鼓励多元经营主体参与梯级利用,持续提升废钢铁、有色金属、塑料等再生资源利用技术水平。聚焦废弃动力电池、废旧风电光伏组件等新型废弃物,强化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落实,加强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
(五)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20.完善能耗排放技术标准。鼓励企事业单位参与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健康环保等标准研究,制(修)订火灾探测报警、能源消费总量评价等标准。围绕装备制造、数控机床、汽车等行业绿色升级,推进绿色低碳设计标准制订。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能耗环保标准提升,制订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设施通用图集系列标准。
21.强化质量安全标准提升。围绕机器人、燃气轮机、无人机、有色金属、数控机床、变压器、农药、染料等现代制造业产品,加快安全、健康、性能、环保、检测等标准升级。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参与新能源车、节能灶具、农机具等标准制订。开展电动汽车驱动系统总成及部件防锈包装相关标准研究。
22.完善回收循环利用标准。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家电、家具、电子产品、纺织服装、塑料、风电、光伏等产品绿色设计,以及二手产品交易、废旧产品回收和再生材料利用等标准制订,参与制订再生橡胶相关国家、行业标准。鼓励参与再生材料质量标准制(修)订,推进再生塑料全链条标准体系建设。
23.强化标准推广实施。加强标准宣贯,着力推进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支持企业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加强家具、小家电等消费品产品质量监督。积极参与国家、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更多“沈阳标准”走出去。到2025年,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省级地方标准不少于40项。
三、组织实施
(一)摸清工作底数。聚焦设备更新和消费品换新需求、先进设备产品供给、回收利用体系、各类标准、财政金融税收政策等方面,摸清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底数,夯实政策制定、措施细化、市场对接、项目包装、资金争取等工作基础。
(二)完善工作机制。构建“1+N”政策体系,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形成横向协同、上下联动、全市“一盘棋”的工作组织推动体系和协调机制,清单化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项目支撑。以工程为引领、以项目为抓手,聚焦设备更新改造和消费品升级换代,谋划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政策支持方向的项目。充分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各领域专项资金及绿色金融工具等资金筹措渠道,引导推动全市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四)加强财政支持。坚持与上级财政支持政策联动,统筹优化技改补助、制造业固投补助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补贴,以及基本建设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政府专项债券等各类资金,向设备更新、技术改造、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提升等重点方向倾斜。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节能、绿色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强制采购政策。严肃财经纪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坚决杜绝挤占挪用,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五)落实税收政策。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等优惠政策;落实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政策;落实国家先进制造业、集成电路、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加大研发投入,按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落实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和所得税征管配套政策;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政策。
(六)优化金融服务。发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工具牵引作用,推动金融机构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支持工商业节能降碳、工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老旧农机具淘汰更新、交通运输、现代物流等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利用“辽绿贷”“绿票通”等再贷款、再贴现货币工具,支持绿色低碳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大新型消费和服务消费金融支持力度。
(七)强化要素供给。加强重点项目要素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统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允许市级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按规定分期分段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八)加强科技支撑。聚焦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技术需求,集中优势创新资源突破“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组织实施“揭榜挂帅”,大力推动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研发,培育壮大绿色低碳新质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