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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5-19 来源:
一、关于“市政府就在国内率先建立法律顾问组,开启了聘请法律顾问指导政府立法、办理政府各项法律事务的新篇章,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的问题
市政府早在2002年8月就在国内率先建立法律顾问组,并于2014年制定出台了《沈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暂行)》(以下简称《规则》)。该《规则》共五章22条,对聘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各个环节都作出了规定,明确了市政府法制办对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督指导职能,对外聘法律顾问的资质条件、职责、工作机制、经费保障等进行了严格限制。
二、关于“推进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以专业化的法律团队服务于我市的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建设提供法律保障”的问题
我市聘任的10名法律顾问是市政府依据《规则》确定的聘任条件,经过充分的考察遴选,履行了严格的审批程序后确定的人选,其中8名是律师。他们政治素质高,热心社会公益,专业涵盖了行政法、民商法、诉讼法等多个领域,具有较强的处理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在各自专业领域都堪称业界翘楚。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在政府立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合同审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政府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我市的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法律指导意见。
三、关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打造良好的律师执业环境,为早日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添砖加瓦”的问题
一是推动律师和司法工作者构建新型的工作关系。二是制定重大敏感案件的报备制度,指导律师依法参与诉讼活动,降低律师执业风险。三是成立市律师协会维权中心和投诉中心,保障权益凝聚律师人心,守住底线加强行业自律。四是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查律师的各项违法、违纪行为,清理整顿沈阳市的法律服务市场。五是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向检察机关推荐法律业务精湛、政治立场坚定的律师作为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依法进行社会监督。
四、关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鼓励律师参政、议政,为律师参与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搭建广阔舞台”的问题
截至目前,我市律师队伍中有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计90人。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积极鼓励并大力支持优秀律师参政、议政,配合各级人大和政协做好律师代表和律师委员的各项工作。
五、关于“市司法局积极引导律师介入信访,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人员保障和资金支持,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保驾护航”的问题
从2002年起,市司法局在市信访大厅常年设立接待窗口,派遣专人负责监管信访接待工作,安排优秀律师接待上访和咨询。其中,2016年共有226名律师参与了信访接待,共接待上访群众153批次,上访群众177人。
六、关于“市法律援助中心不断改进工作,组织安排律师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全面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贡献力量”的问题
一是市法律援助中心不断改进工作模式,进一步完善覆
盖全市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二是充分调动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办理非诉讼案件的积极性,积极鼓励困难群众采用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建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绿色通道”。三是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程序和行为规范,建立法律援助质量评估体系。四是确保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五是加强对重点服务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六是在全市15个看守所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七是市法律援助中心面向社区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八是加强法律援助热线服务,建设优质高效的法律咨询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