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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5-29 来源: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整肃警容风纪活动的通知》要求,沈阳市司法局于近日分别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党组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决定从5月份开始至年底,在市局机关及所属各监狱、强戒所开展以“促养成、树形象、强素质”为主题的“警容风纪年”专项活动,并成立了由董开德局长任组长,庞挺主任、陶克辉书记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发了《沈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整肃警容风纪活动的实施方案》。
此次专项活动从推进人民警察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入手,从增强人民警察的责任心、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性着眼,严肃整治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队伍中存在的警容风纪不整、着装不规范、举止不文明等严重影响队伍形象的行为,着重树立沈阳市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队伍的新形象。
专项活动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是组织学习阶段。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司法部令第67号)等法律法规,邀请专家对全系统人民警察警容风纪进行专门培训,使广大干警进一步明确严肃警容风纪的重要性,提高素质的紧迫感。
二是自查自纠阶段。全体干警对照《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司法部令第67号)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同时,各监所政工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将联合成立督察组深入监区、大队、科室督促自查和整改,市局警务督察组将不定期对警容风纪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是总结验收阶段。市局将组成三个督察组对全市各监狱、强戒所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并将督察检查情况在全局范围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