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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公证全面落实执业“五不准”

时间:2017-08-21         来源:

近日,司法部出台了《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提出了进一步具体规范公证执业的五项措施。为严肃公证执业纪律,规范公证执业行为,加强公证工作管理,确保公证质量,沈阳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指示,要求全市公证行业认真学习、深入落实,局公管处迅速展开部署,第一时间将通知转发至全市各公证处,要求全体公证人员深入学习贯彻通知精神

8月17日,沈阳市司法局召开由各区、县(市)司法局分管公证工作局长各公证处主任、公证员及公证员助理80余人参加的落实“五不准”专题会议,市局分管公证工作的副局长出席并主持了会议,会议组织全体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和《司法部办公厅关于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公证处违法案件情况的通报》,重申公证质量的极端重要性,确保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公证机构、每一名公证员。

市局对全市公证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各公证处要确保上述两个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公证员,会后要组织全体公证人员深入学习、吸取教训、抓好落实。公证处要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强化自我管理,公证处主任作为公证处质量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责,带好队伍。二、要坚持质量第一原则,教育公证员自觉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强化纪律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不留死角不打折扣的落实部里要求。三、市公证协会,各区、县(市)司法局也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加强监管,督导公证处严格落实,对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有禁不止的要严肃处理,坚决追责,绝不姑息。

全市十五家公证机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响应,狠抓落实,一致表示:“五不准”是禁令,是底线,全体公证员必须不打折扣,立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