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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1)
为进一步落实沈阳市《<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具体举措》有关要求,市司法局发挥职能,不断探索和强化公职律师管理,科学合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今年年初以来,市公安局结合“三定方案”,改革所属10个区分局、支队、市局直属部门公职律师管理体制,统一由法制支队对全市除一市两县以外的公安机关公职律师进行管理,在全市率先实现公职律师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调配使用。
改革后,该局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得到有效提高,公职律师发展条件持续优化。目前,全市公安系统公职律师总数已达到260人,占全局有法律职业资格民警的84%,基本实现了具有法律资格且从事法律事务的干警全部申请了公职律师证。全局执法一线民警学习法律、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积极性和热情进一步提升,今年以来,已有62人申报公职律师,与之前相比提高了数倍,为全市公安机关公职律师工作高质量持续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为更好的发挥公职律师职能作用,编制了全市公安系统公职律师名单,首先按照办案、保障、党务、案审等工作内容分门别类,然后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调度,有力地解决了公安机关公职律师部门、地域、层级间分配不均的问题,保证了公安机关重点工作、重点案件、重点项目涉法工作环节均有公职律师可以调配,做到了有限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在2023年度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考核、考试、案件考评中,市局连续十余次跨警种、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抽调公职律师作为评委及法律专家参加考评工作,得到上级单位的高度认可。
公职律师管理改革,是对深化公职律师工作的有益探索,为沈阳市推进公职律师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和重要启示,也为公职律师工作“提质增效”贡献了力量。
撰稿:李长生 张馨之 审核:林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