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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2)
各区、县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做好全市案件质量监管工作,健全案件质量评价机制,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水平,根据司法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和《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的要求,经个人报名、区(县)法律援助机构和市律师协会推荐,确定刘学等17名律师为沈阳市法律援助案件评估异议审查专家,姚亮等62名律师为沈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具体名单见附件。
全市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按照《沈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沈阳市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沈司办〔2022〕7号)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有关规定的要求,在专家名单中选取专家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工作,推动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化、办案质量标准化、监督体系制度化,更好地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附件:1. 沈阳市法律援助案件评估异议审查专家名单.doc
沈阳市司法局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