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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白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行政复议公正高效解决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行政复议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总体情况
为切实发挥全市行政复议机构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职能作用,我市复议机构从立案、审理、监督等各阶段优化涉企复议案件办理流程,助力企业家破解难题、健康发展,为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全市复议机构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总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近三年涉企复议案件受理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
2021年受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58件,2022年受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110件,2023年受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225件。其中,2023年全市复议机构纠错53件涉企案件,实质性化解涉营商主体复议案件58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90余万元。从上述数据中可以看出,近三年来复议机构受理涉企复议案件数量逐年上升,纠错数量和化解数量占涉企案件总量49%,行政复议对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作用逐步凸显。
(二)2023年行政复议案件发生数量高于行政诉讼
2023年,全市共发生行政复议案件6738件,行政诉讼案件6500件,行政复议案件量是行政诉讼案件量的1.03倍,从数量来看,行政复议数量已经超过行政诉讼,更多的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阶段中就被化解,复议机关成为当事人化解行政争议更具倾向性的选择。
二、行政复议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具体举措
(一)立案阶段,建立“绿色通道”,助推涉企纠纷化解驶入“快车道”
为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护航企业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作用,不断提高涉企行政复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全市复议机构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在全市各级复议窗口开通“涉企案件”申请行政复议绿色通道,安排专人负责及提供服务,对于企业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通过采取容缺受理、一次性补正告知等方式,确保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快速受理、一次办好,不断提升行政复议便民为民服务质效,推动行政复议成为企业解决行政争议的首选渠道。自绿色通道开通以来,累计受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达60件,充分彰显“复议为民”的服务宗旨,提升企业“法治获得感”。
(二)审理阶段,加强统筹协作,形成涉企争议诉源治理的工作合力
一是树牢共建共治的复议理念。逐步实现行政争议治理模式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型,把工作重心和力量更多放在前端规范和源头预防上,将企业行政争议化解在小、化解在早,通过制发意见书等形式实现“办结一案、治理一片、规范一行”的复议效果。一季度以来,全市复议机构共制发复议意见书5件,全力确保审理中发现的违法共性问题应纠必纠。二是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积极采取业务研讨、同堂培训等方式,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深入研究涉企案件争议高发、多发领域的重点法律问题,全面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量。三是提高涉企案件办理质效。在涉企复议案件办理中,100%组织开展听证会,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准确查明案件事实、厘清是非责任。做好在案件办结后的行政复议决定释法答疑工作,重点考察企业在不当行政行为被纠错后恢复经营情况、不当行政行为对企业的影响是否消除等,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环节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快速推进行政复议决定全面正确履行,达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效果。四是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我局为助力营商环境发展,整合律师、公证、复议等法治资源,深化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进项目工作,为头部企业配套园区和重点特色工业园区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园区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三)监督阶段,建立备案机制,构建涉企争议事后监管的工作体系
为进一步强化涉企案件服务保障,将提升涉企行政复议决定质量作为贯彻实施新复议法的重要环节,我局于今年年初制发《关于推进2024年度沈阳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区县(市)复议机构应当及时通知与复议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企业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将涉及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行政复议决定及时报备,确保涉企行政复议决定备案率达到100%。今年以来,13个区、县(市)复议机构已审结涉企复议案件42件,备案42件,备案率100%。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市复议机构将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涉企案件办理目标,加大涉企案件调解力度,引入专业调解力量,按照能调尽调、应调尽调原则开展办理案件全过程调解工作。建立特邀调解名册,充分发挥各部门行政调解组织的作用,统筹各方面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以及律师等人民调解力量,实现行政复议+调解“组团式服务”,将更多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最大限度实质性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对进入审理程序中的涉企复议案件,将秉持“‘包容审慎’监管、轻微违法免罚”的审理理念,对不符合规定的处罚行为“应纠尽纠”,最大限度减少违法执法行为对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影响,全力服务沈阳高质量发展工作大局。
感谢您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司法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