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部门领导

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春玲同志

(2024-03-11)


    马春玲,女,汉族,1970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综合处副处长、法律事务处(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处长、市司法局法律事务处(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