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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8-12 来源:教育培训处
8月4日下午,沈阳市于洪公证处公证员徐斌接到咨询电话,对方表示是沈阳甲公司的股东之一,同时又是湖北省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甲乙两家企业在今年6月曾在于洪公证处办理合作协议书公证及股东会决议公证,用于应急管理部变更有关证照。近日,他们被应急管理部告知,原协议书的内容有不符合要求之处,要做出相应更改并重新办理公证,但由于疫情原因,当事人无法亲自来沈阳办理。徐斌了解有关情况后,告知对方首先需在当地办理授权委托书公证,授权沈阳的人员作为代理人代办此事,随后徐斌与对方添加微信,通过微信沟通帮其修改完善授权委托书、变更协议书的相关内容,并一次性告知办理公证所需材料。对方在办完授权委托书公证后,与徐斌微信预约办证时间,8月10日上午,双方当事人依约到于洪公证处办理公证,徐斌公证员经核实相关事项后,于次日出具公证书。
沈阳市于洪公证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健全和完善公证利企便民机制,进一步优化公证服务,便利人民群众生活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获得了人民群众的肯定。
撰稿人:张馨之 李宏 审核人:李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