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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5-14 来源: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各区、县(市)委宣传部,各区、县(市)司法局:
现将《2025年沈阳市“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请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及时报送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信息,并于5月26日(周一)将“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总结报市司法局。
联 系 人:孟 朔 刘媛媛
联系电话:22702326 22824879
电子邮箱:pfc-sfj@shenyang.gov.cn
传 真:22702339
中共沈阳市委宣传部 沈阳市司法局
2025年5月9日
2025年沈阳市“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
2025年5月是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5月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五周年纪念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根据“八五”普法规划和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25年“民法典宣传月”主题活动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在全市范围以“民法典进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系列普法宣传,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
(二)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重点学习宣传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有关规定。
(三)广泛宣传服务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民营经济促进法、知识产权保护法、外商投资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大力宣传服务保障平安沈阳建设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消防安全、公共场所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治理赌博、扫黑除恶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积极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
各地区各部门可结合实际,丰富宣传重点内容。
二、活动时间
2025年5月1日—5月31日。各地区各部门从实际出发,可在时间上适当延展。
三、重点工作
(一)持续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认真贯彻落实《沈阳市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持续推进《沈阳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有效执行。各地各部门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全面构建“一个共性清单+各部门(处室)个性清单”的“1+X”学法用法清单体系,着力提升学法用法的精准性、针对性;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结合实际开展党内法规培训、答题、讲座等活动,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二)重点开展涉企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要聚焦涉企服务保障职能职责,通过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设立公证、仲裁涉企联络点,开展规范涉企执法普法宣传,推进多元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开设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快车道”等有针对性的举措,确保涉企普法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三)广泛开展丰富多样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实际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等活动,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各地区要积极发挥“法律明白人”、普法讲师团、文明实践普法志愿者等公益普法队伍作用,确保民法典宣传普及对村、社区全覆盖,并持续向新领域、新业态延伸拓展;各部门、各单位要立足职能职责,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通过案例发布、以案释法、法治讲堂、法治体检等多种形式宣传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各地区结合新时代文时实践工作,组织文明实践普法志愿者至少开展2次“民法典进企业”活动;各地各部门至少开展1次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民法典普法活动。
(四)切实发挥法治宣传阵地载体作用。市司法局联合和平区司法局、沈阳广播电视台在沈阳法治公园举办“法润沈城·典亮生活”民法典颁布五周年主题游园会系列活动;各地各部门依托市及区、县(市)法治公园,本单位本部门和村、社区等基层法治文化阵地,组织开展参观法治公园、提供法律咨询等对内对外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主题游园会系列活动。
(五)大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通过主要街路、重要场所LED显示屏推出民法典主题宣传海报;引导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和乡村大喇叭等社会宣传阵地,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民法典;各级各类媒体在重要版面时段开展专题普法宣传,落实公益普法责任;“沈阳普法”微信公众号、“盛京说法”抖音号、986“盛京说法”普法栏目推出“民法典宣传月”系列音频及短视频。
四、工作要求
(一)提升站位,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组织实施好“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作为重要任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各级党委宣传部、司法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民法典宣传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等重点内容,突出“民法典进企业”这一主体形式;同时,立足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将“民法典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与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及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辽聊反诈 与您同行”、“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有机结合、形成合力。同时,聚焦涉企普法宣传,在“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同步启动“聚力振兴新突破 法治护航决胜年—送法进企业宣传季”专项普法活动(5月至7月),在全市迅速形成法治宣传教育新热潮。
(三)多措并举,提升质效。坚持“小切口、大主题”,围绕企业实际需求,精心组织安排有特色、接地气的宣传活动;探索运用线上直播、短视频等新技术新媒体,加强以案普法,不断提升宣传的互动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法治宣传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不给企业和基层增加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