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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件

沈阳市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4-06-07         来源:沈阳市司法局

各区、县(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市直各单位:

现将《沈阳市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沈阳市委宣传部      中共沈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沈阳市司法局            沈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4年5月14日


沈阳市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在沈阳落实落地,提升沈阳法治宣传教育影响力、传播力,根据《沈阳市贯彻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重点任务实施方案》和《全力在打造法治沈阳上攻坚突破专项行动计划任务清单》要求,组织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通过征集展播活动,推广一批形式多样、富含法治元素、具有沈阳特色的优秀法治文化作品,更好凝聚法治共识,筑牢法治根基,全面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美好沈城·法治相伴

三、活动时间

2024年5月中旬至12月底

四、实施步骤

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展播活动按照以下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征集选送阶段(5月至8月底)

由各区、县(市)和市直各机关单位分别牵头,征集汇总本地区、分管领域法治文化作品。

1.征集内容:法治文化作品主题要坚持政治性、法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和制作水平,注重运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作品类型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2.征集范围:面向全市范围广泛征集,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文化传媒机构和个人均可积极创作投稿。各区、县(市)负责在本地区征集汇总作品,市直各机关单位负责在分管领域征集汇总作品,经筛选择优报送至主办单位,原则上不接受作者个人直接报送至主办单位。

3.选送数量:选送作品按照作品类型分六类报送,每个区、县(市)每类至少报送2个作品(即共计至少报送12个作品),每个市直机关单位每类至少报送1个作品(即共计至少报送6个作品),多则不限(鼓励多报),并按要求填写“沈阳市法治文化作品选送表”(附件2)和“沈阳市法治文化作品选送作品汇总表”(附件3)。

(二)公开评选阶段(9月初至10月底)

由主办单位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及有关专家开展评选。

1.评选方法:作品评选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初步筛选阶段,由主办方根据作品类型、数量、内容和所表达的思想初评选出入围作品,在“盛京说法”抖音号和“沈阳普法”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20天的公示,公示结束之后,进入第二个阶段。专家评选阶段,由主办单位邀请相关部门领导和有关专家对作品进行复评,确定最终入选作品名单。

2.评比方式:本次评选展播活动按微动漫、微视频、微电影、平面作品、摄影作品、文学作品等6个类型进行通报表扬并颁发证书和纪念品(数量视作品的总量和质量确定)。同时,拟在12.4宪法宣传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现场进行入选作品展映,并设立奖励环节对特别优秀作品进行单独奖励。

(三)成果转化阶段(11月初至12月底)

由主办单位牵头,按照如下四种方式进一步转化成果,扩大影响力。

1.线上展播:通过官方网站、抖音平台、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展播入选优秀作品,视情推送给市融媒体、公交、地铁平台,省级普法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学习强国”频道。其中,评选征集活动中选出的获奖作品将全部纳入“沈阳普法”微信公众号、“盛京说法”抖音号进行长期展播。

2.作品入库:建立“沈阳市法治文化作品库”,将入选作品入库,供社会公众长期点击阅览。同时,设计印刷法治文化作品集锦画册和法治文化作品光盘,下发到基层,为村(社区)提供法治宣传教育媒介。

3.成果汇报:撰写法治文化作品工作信息和专报,随法治文法集锦画册一同承主要领导阅示,宣扬活动成果,提高领导重视程度。

4.推荐复选:此次评选展播活动中的优秀作品由主办单位择优推荐参加第十九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同时适时推荐报送至国家、省级其他相关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若推荐作品获奖,主办单位将组织相关媒体与推荐单位一同做跟进报道。

五、选送方式和联系人

各区、县(市)和市直各机关单位在本地区、分管领域征集汇总完作品后,需择优筛选报送作品并填写《汇总表》(附件3,原则上一单位一表,此表将作为法治赛道考核的证明材料)。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任选其一)报送至主办单位,原则上不接受作者个人直接报送至主办单位。

(一)线上方式:将选送表、汇总表扫描成电子版后随汇总作品发至征集活动专用邮箱(fazhizhilu@163.com);如若文件较大,也可上传至百度网盘并将链接地址及提取码发至征集活动专用邮箱。邮件主题统一为“XX单位或地区法治文化作品报送+联系人+电话”。

(二)线下方式:将汇总作品刻成光盘,随选送表、汇总表纸质版原件邮寄或送至市司法局1003室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三)联系人:吕伟;联系电话:22702326。

(四)选送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沈阳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性,深刻把握法治文化建设的丰富内涵和内在规律,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文化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完善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的鼓励支持政策,加大对法治文艺精品和法治文化基地的扶持力度,促进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和传播。

(二)做好服务保障。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对法治文化建设提供必要的人才、技术、经费等保障,探索法治文化与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市(县)域文化、行业文化相互融合发展的有效途径,把创作一批集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为一体的沈阳特色法治文化精品作为推动法治文化建设的着力点,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文化需求,扩大法治文化的影响力、传播力、引导力。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司法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广泛宣传运用新方法新技术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宣传法治文化建设中的先进典型,提高全市干部群众对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认可度,增强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建设法治沈阳、平安沈阳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全力在打造法治沈阳上攻坚突破专项行动计划任务清单》(即法治赛道考核)中关于征集报送法治文艺作品有关考核事项均以此方案为准,请各地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参与,选送富有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的法治文化作品。

附件:1.法治文化作品要求与权利约定.doc

      2.沈阳市法治文化作品选送表.doc

      3.沈阳市法治文化选送作品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