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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9)
为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巩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果,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再上新台阶,近日,市司法局联合市中法,就上诉人与被上诉人行政协议一案,组织全市区、县(市)政府,以及市政府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开展行政诉讼庭审观摩活动。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沈阳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沈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实施细则》,以制度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积极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履行出庭义务;制发《沈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技术指导》,从技术层面指导负责人如何从容应对出庭出声,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充分发挥诉讼参与主体作用,做到出庭出声出效果。在全市各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已成为常态,负责人“出庭出声”效果明显改善。
庭审当日,双方当事人针对是否案涉协议是否合法有效、被上诉人是否应当为上诉人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等焦点问题进行了辩论。本次庭审观摩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提高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能力与水平。
撰稿:李长生 张馨之 审核:林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