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执法监督

沈阳市司法局公告(第六十四号)

时间:2026-10-23         来源:执法监督处

根据《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经审核确认,下列机构具备委托执法资格:



委托行政执法的期限:自2026年10月21日起至2029年10月20日止

特此公告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