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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7-21 来源:执法监督处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对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的监督作用,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沈阳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现将确定拟聘任的162名市级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105家企业(村、社区、商会、协会)等市级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1日至27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司法局执法监督处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真实署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024-22504120
邮箱:zfjd-sfj@shenyang.gov.cn
附件:
1.行政执法监督员公示名单.xls
沈阳市司法局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