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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专栏

沈阳市举办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行政执法监督评议专家聘任仪式暨政企“面对面”座谈会

时间:2026-08-24         来源:执法监督处



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深入开展全市政法系统重点行业专属法治护航活动,健全行政执法社会监督体系,拓宽民营企业、行业商会等社会力量参与执法监督渠道,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8月20日,沈阳市司法局联合沈阳市工商业联合会举办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行政执法监督评议专家聘任仪式暨政企“面对面”座谈会。会上,宣读了沈阳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行政执法监督评议专家聘任决定,为部分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行政执法监督评议专家代表现场颁发聘书,配发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证件。聘任仪式后,邀请10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组织召开政企“面对面”座谈交流会。

会议强调,监督员、评议专家是行业发展的“放大镜”,是企业心声的“收音机”,是法治成效的“晴雨表”,要积极为优化营商环境“出谋献策”“揭短”“挑刺”“查找问题”。要秉持公心,做敢于监督的“瞭望哨”。监督员、评议专家要充分发挥扎根一线、联系广泛的优势,聚焦市场监管、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紧盯企业反映强烈的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过度执法等突出问题,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线索。要倾注热心,做善于沟通的“连心桥”。监督员、评议专家既要把企业的“急难愁盼”和行业的共性诉求及时收集反馈,也要把政府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执法的坚定决心和最新政策传递下去、解读清楚。要坚守初心,做法治精神的“传播者”。法治的根基在于全民信仰。监督员、评议专家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经营、依法治企,同时积极参与法治宣传,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带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工商联有关负责人及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代表、执法监督评议专家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