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通知公告

沈阳市司法局公告(第六十二号)

时间:2026-07-16         来源:执法监督处

根据《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经审核确认,下列机构具备委托执法资格:
序号主体名称负责人地址单位电话主体类别
 1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阳市卫生监督所)王峰沈阳市浑南区朗明街88号024-22890588委托
   

     特此公告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