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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5-07 来源: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关于补充招募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值班律师团队的通知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服务能力与专业水平,充实热线值班律师队伍,优化服务供给,高效满足群众多元化法律需求,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决定面向全市律师事务所补充招募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值班律师团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择优招录、公益优先、规范管理的原则,优先吸纳热心公益、管理规范、执业信誉良好、党建引领作用突出的律师事务所参与。
二、参与条件
(一)在沈阳市依法登记设立,持有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律师事务所以党建为引领开展工作,内部管理严格规范,已成立基层党组织,能够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与党员律师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10人以上,具备人员储备,可满足1条热线坐席连续值班1个月或2条热线坐席连续值班半个月的工作要求;
(四)律师事务所及值班律师近3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惩戒;
(五)严格遵守市中心关于值班安排和补贴发放等各类事项的管理和制度规定;
(六)积极参与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志愿活动及其他公益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
三、工作内容
(一)接听解答群众来电咨询、来信及网上法律咨询,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律援助政策规定,提供司法行政业务办理指引;按要求完成平台信息录入、数据统计、信息上报等工作;
(二)引导符合条件的群众依法申请法律援助;
(三)及时上报服务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疑难问题、重大风险及舆情信息;
(四)完成市中心交办的其他公共法律服务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热线值班服务时间:工作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8:30-17:00;
(二)热线值班律师须持有律师执业证且执业满2年,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服从市中心有关行政、纪律等管理并接受考核;
(三)值班团队成员数量不少于5人,服务期间值班人员应相对固定,全员均衡轮值,不得出现仅少数成员长期值班的情况。确需换班须经本所负责人同意,由本所团队律师替班并向市中心报备,不得擅自安排外所律师代班;
(四)服务质量指标:
1.热线:总接通率≥90%、满意率≥98%、回访率100%、15秒内接通率≥90%;
2.中国法律服务网、辽宁法网:接待率≥90%、满意率≥90%、回访率100%、半小时内解答率≥80%;
3.中国法律服务网、辽宁法网留言咨询2小时内有效回复;
(五)群众投诉须在3日内妥善处置,专人对接、及时反馈,维护好群众对政府公共服务的良好印象和评价,避免给政府的公共服务造成不良影响;
(六)热线值班律师应当规范登记当日工作台账,咨询及处理情况及时录入辽宁法网和热线工作系统;建立敏感或重大事项的预警报告机制,及时向有关部门传递信息;
(七)值班律师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依法保守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准备或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不得误导当事人诉讼行为,严禁接受财物和宴请、利用值班律师身份和工作便利招揽案源、介绍律师有偿服务及其他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等;
(八)辽宁法网和热线服务标准应当符合《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辽宁法律服务网和辽宁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解答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辽司发〔2022〕25号)有关规定;
(九)工作指标应当符合辽宁省司法厅《关于修订<辽宁法律服务网和辽宁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解答工作评估办法(暂行)>的通知》(辽司通〔2024〕4号)的有关规定:“辽宁法网和热线咨询解答质效评估”不低于90分;“辽宁法网和热线咨询解答质效同行评估”不低于90分;
(十)市中心按照《沈阳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每人每天300元的标准向律师事务所支付值班补贴;律师事务所应当及时、足额向值班律师支付补贴,不得随意拖延、克扣或压低补贴。
五、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采取律师事务所统一申报方式,不接受律师个人单独报名。请各律师事务所指定专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提交PDF格式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市中心邮箱happywohappy@163.com。
(三)提交材料
1.《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值班律师团队申报表》(见附件),加盖公章的PDF与Word版本一并报送;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与值班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律师事务所及值班律师近3年无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5.公益法律服务相关证明材料(可选,优先参考);
6.证明本所及值班律师工作业绩的其他材料(可选,优先参考)。
六、审核与确定
市中心联合市律师协会开展资格审查与综合评估,结合律师事务所管理水平、公益服务表现、人员储备等情况,择优确定入选团队,在沈阳市司法局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纳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值班律师团队库,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并安排值班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2025年度已通过招募审核的律师事务所,如有资质、规模、人员等重大变更的,纳入本次补充招募范围;
(二)2025年已公示且符合2026年招募条件、愿意继续参与热线值班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可在服务协议期满后续签。如不符合2026年招募条件的,到期将自动终止合作,不再续签服务协议;
(三)本通知由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解释。
请全市各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积极参与,选派优秀律师参与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值班工作,共同推进法治沈阳建设。
市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人:郑松鸣 严龙龙
电话:024-22876982
附件:
1.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值班律师团队申报表
2.近3年无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承诺书
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沈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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