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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2-24 来源: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
按照司法部、辽宁省司法厅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部署安排,现就沈阳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颁发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证书领取方式
本次证书颁发采取“先网上预约、后现场领取”的方式,确保有序进行。
二、证书领取主体
参加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在沈阳市申请并经审核同意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考生(不含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6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专升本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三、预约领证环节有关事项
1.预约时间:从即日起至2月27日止。
2.预约方式:登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平台(网址:https://lawreg.examos.cn/plawreg/index.jsp),选择“现场领证时间”进行预约。
四、现场领证环节有关事项
1.时间和地点:现场领证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星期四)至2月27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领证地点在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一楼G区 (政务服务中心北入口内右侧)。
2.领证流程:按照网上预约时间,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到现场签字确认领取。
五、注意事项
1.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由本人领取,不得委托他人代领。
2.领取证书后请仔细核对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应当场告知工作人员及时处理。
3.因出国等特殊情况不能在集中颁发时段内领取的,可在现场集中领证时间结束后另行电话预约领取。
4.未尽事宜可在工作日内工作时间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24-22874828。
沈阳市司法局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