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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我们身边的法援故事”案例征集启事

时间:2025-09-04         来源:公共法律服务处

“我们身边的法援故事”案例征集启事

各区、县(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各律师事务所,广大律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公信力,展现沈阳市法律援助律师专业素养与公益担当,提升法律援助知晓度、美誉度,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特面向全市征集“我们身边的法援故事”典型案例。 

一、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沈阳市司法局

主办单位:沈阳市律师协会

二、征集主题

“我们身边的法援故事——守护公平·传递温度”。

通过挖掘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和社会影响力的法律援助案例,展现法律援助在维护弱势群体权益、服务保障民生和促进公平正义中的核心价值,彰显法律援助律师“崇德尚法、扶弱助困”的行业形象、专业贡献和职业情怀。

三、征集时间

首批案例征集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9日。

首批案例征集后,每月15日前继续征集当月新增案例。

四、征集内容与要求

(一)征集对象

在沈阳市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在沈阳市域办理法律援助公益案件的律师;各区、县(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相关工作人员。

(二)案例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实施之后,受理并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以及在沈阳市域内办理的法律援助公益案件,主要包括:

    民事类:农民工讨薪、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残疾人维权等;

刑事类:重大疑难刑事辩护、未成年人保护、视力或听力言语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案件;

创新类:涉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公益诉讼等新型案件。

(三)编写要求

律师以本人办理的案件为原型撰写,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主要撰写工作中发生的案例;要做到主题鲜明,内容翔实,语言精练,文笔流畅,专业知识无差错,感染力强;案例作品应具有原创性,不得抄袭,确保核心情节、人物身份真实。

1.内容结构

案例全篇篇幅2500-3000字,内容完整紧凑、重点突出。

案情简介(2000字左右):一是受援人情况、事件起因、案件受理指派等情况,二是办案过程,主要展现证据搜集、庭审策略、辩护方案、沟通调解等突出律师专业技能的细节,三是案件结果,裁判或调解成效、受援人权益保护程度;

案例点评(300字左右):总结案件法律争议焦点、代理或辩护难点,突出法律适用创新性、案件办理结果社会意义、行业启示和社会影响力;

申报人简介(300字左右):承办律师申报案例的,简介从业经历及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提供法律援助公益服务等情况;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申报案例的,简介个人经历及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等情况。

2.格式规范

隐名处理:必须隐去案件当事人、证人等的真实姓名、肖像、住址、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可用化名、化姓、模糊头像等处理,如用“张某”“李某”替代,单位名称用“某公司”,地址模糊至县级,涉及隐私的内容需经当事人同意;

统一称谓:接受法律援助服务的对象称为“受援人”,承办法援案件的律师统称“承办律师xx”,避免“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等称谓混用;

客观表述:采用第三人视角,避免主观渲染。

3.补充素材

可提供与征集案例相关的照片、视频等素材,如法律咨询、调查取证等现场瞬间,直观方式展现法律援助成果,增强案例作品说服力与感染力。

照片以JPEG格式保存,单张照片不小于5MB,捕捉法律援助真实场景,杜绝虚构摆拍;视频采用MPEG格式封装,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P,生动呈现法律援助工作场景、精彩瞬间、人物故事。

(四)征集标准

1.专业性(40%):法律适用准确性、程序规范性、创新性代理策略;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经同行评估需评分优良;

2.社会价值(30%):对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力度、推动政策完善或类案参考价值;

3.示范性(20%):办案技巧可复制性、服务流程优化价值;

4.影响力(10%):媒体关注度、公众反馈及行业认可度。(五)特别说明

1.本次征集活动不接收已在各类公众号、网站等新媒体平台以及报刊杂志、电视等传统媒体中宣传报道过的案例作品。

2.申报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3.本次案例征集活动的组织方及主办方有权在工作和宣传中无偿使用申报的案例。凡申报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案例无偿转载,同意案例在调整、重组或改编成影视作品时无偿使用。

五、工作要求

(一)主办方严格审核,杜绝抄袭、旧案充新,确保案例时效性与原创性。

(二)首批案例申报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前,每件案例需提交案例WORD版、案例征集申报表(附件)PDF版、案例申报人的工作照1张及其他与案例相关的照片或视频等补充素材。各律师事务所、广大律师参与案例征集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律师协会,市律师协会择优选送案例报市司法局;各区、县(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参与案例征集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处。首批案例征集后,各单位、广大律师结合工作实际,每月15日前,按上述报送方式持续报送新增案例。

(三)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将加大宣传力度,在“沈阳司法”微信公众号、“沈阳普法”微信公众号、市律师协会官网和公众号开设专题板块,择优连载法律援助案例故事,展现法律援助律师风采;选取优秀典型案例纳入全市法律援助培训材料,讲解分发至全市法律援助律师;组织优秀案例承办律师赴高校法学院开展“法援故事分享会”,强化职业精神传承。

(四)市司法局将推选优秀案例参加司法部举办的“法治之光 法援故事”作品展,并对案例征集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评选推荐中优先考虑。

联系人: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处  张恩泽  电话:13032411503  邮箱:1551142@qq.com

市律师协会公益委 宋亦多 电话:13002463776  邮箱:songyiduo@126.com

附件:“我们身边的法援故事”案例征集申报表.doc


沈阳市司法局      沈阳市律师协会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