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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沈阳市司法局
关于颁发参加2023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
资格考试的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时间:2024-08-29         来源:教育培训处

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工作部署,现就沈阳市发放2024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发证范围

参加2023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已向沈阳市司法局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现场审核,报经司法部审核授予资格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

二、现场领取。

申领人应当于2024年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前往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受理单,到现场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

三、具体要求

(一)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要求,为确保证书发放工作安全,证书必须由本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

(二)现场领取时,请仔细核对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三)因个人特殊情况不能在集中颁发时段内领取的,可在现场集中领证时间结束后电话联系工作人员,另行预约时间由本人领取。

咨询电话:024-22705105、22874828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沈阳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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