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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04 来源:教育培训处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优势和作用,及时有效预防化解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根据《人民调解法》和中央、省相关配套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形成了《沈阳市司法局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8月4日,意见请反馈至沈阳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3号1001房间
联 系 人:高彬彬 联系电话:024-22824506
电子邮箱:shenyangshisifaju@163.com
附件:沈阳市司法局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沈阳市司法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