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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3)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理论研究水平,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公开征集2024年度公共法律服务理论研究课题。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课题方向
课题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我市公共法律服务行业发展实际需要,提出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更好地为我市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咨政服务,为推进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具体研究方向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
1.加强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研究;
2.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的实践探索研究;
3.公共法律服务如何更好为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保驾护航问题研究;
4.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路径和形式研究;
5.律师行业公益服务与公共法律服务的边界研究;
6.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公共法律服务共建共享建设研究;
7.高校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探索研究;
8.高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探索与实践研究。
(二)法律援助工作优化方面
1.法律援助机构核查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方式的研究和应用;
2.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服务规范研究;
3.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问题研究;
4.法律援助费用分担机制探索研究;
5.法律援助个人诚信承诺制度研究;
6.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路径研究。
(三)公证行业改革发展方面
1.公证机构公共基金提留、使用制度的意义和作用研究;
2.远程公证业务的风险分析与管控研究;
3.公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性和路径研究;
4.公证助力小微企业发展的方向和维度研究;
5.公证编制备案制实施路径探索研究。
(四)司法鉴定行业规范化发展方面
1.司法鉴定供给模式研究;
2.司法鉴定机构的属性辨析研究;
3.推动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规模化发展的方式和路径研究;
4.司法鉴定行业服务标准化研究;
5.司法鉴定机构在投诉处理工作中作用发挥及实务研究。
二、有关要求
申报课题可从上述课题方向中选定,也可自拟研究选题。申报单位要根据自身优势精心组建课题组,课题可单独申报也可不同单位、个人联合申报,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可作为其他课题的课题组成员。沈阳市司法局、沈阳市公共法律服务理论研究中心将成立专家组,全面梳理汇总各方选题建议情况,根据课题研究需要确定选题,凡推荐选题被采用的单位或个人,同等条件下具有参与该课题研究的优先权。课题研究成果将作为职称评定、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
三、申报方式
请于2024年6月28日前拟定选题并填写《2024年沈阳市公共法律服务理论研究课题申报表》。纸质版一式2份,单位盖章后寄送至沈阳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处(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3号沈阳市司法局),电子版(Word文档及签名盖章Pdf版)报送至邮箱:gfc-sfj@shenyang.gov.cn。
联系人:李思航
联系电话:22822720 18342984222
附件:2024年沈阳市公共法律服务理论研究课题申报表.doc
沈阳市司法局 沈阳市公共法律服务理论研究中心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