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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13 来源:
按照司法部、辽宁省司法厅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部署,现就沈阳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证方式
为有序进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采取先网上预约,后现场领取的方式。
二、领证人员
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在沈阳市申请并经审核同意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不含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专升本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三、预约领证时间和方式
1.预约时间:2024年3月13日10时至3月14日24时;
2.预约方式:申领人登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平台(网址:https://lawreg.examos.cn/plawreg/index.jsp),选择现场领证时间进行预约。
四、现场领证时间和地点
1.领证时间和地点:2024年3月19日(星期二)至3月20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领证地点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
2.领证流程:申领人应当按照网上预约时间,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到现场领取,并签字确认。
五、注意事项
1.《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由本人领取,不得代领。
2.领取证书后请仔细核对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应当场告知工作人员及时处理。
3.因出国等特殊情况不能在集中颁发时段内领取的,可在现场集中领证时间结束后另行电话预约领取。
咨询电话:024-22705105(工作日)
沈阳市司法局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