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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沈阳市司法局关于颁发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2024-03-13)

    按照司法部、辽宁省司法厅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部署,现就沈阳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证方式

为有序进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采取先网上预约,后现场领取的方式。

二、领证人员

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在沈阳市申请并经审核同意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不含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专升本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三、预约领证时间和方式

 1.预约时间:2024年3月13日10时至3月14日24时;

 2.预约方式:申领人登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平台(网址:https://lawreg.examos.cn/plawreg/index.jsp),选择现场领证时间进行预约。

四、现场领证时间和地点

1.领证时间和地点:2024年3月19日(星期二)至3月20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领证地点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

2.领证流程:申领人应当按照网上预约时间,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到现场领取,并签字确认。

五、注意事项

1.《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由本人领取,不得代领。

2.领取证书后请仔细核对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应当场告知工作人员及时处理。

3.因出国等特殊情况不能在集中颁发时段内领取的,可在现场集中领证时间结束后另行电话预约领取。

咨询电话:024-22705105(工作日)

            沈阳市司法局

                   2024年3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