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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10-19 来源:公共法律服务处
老年务工人员刘某在岗期间突发重大疾病,产生7万余元医疗费用,维权一度陷入困境。皇姑区法律援助中心迅速开启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律师来到老人病床前核实案情,经过多方调解,帮助老人成功拿到4.5万元赔偿款。这是沈阳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为困境老年人排忧解难的一个缩影。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扎实开展‘强化权益保障 守护银龄安全’‘敬老月’主题活动,整合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公证服务、人民调解等多方力量,聚焦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推出系列助老护老法治举措,用心用情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市司法局相关人员介绍。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开展涉老普法宣传700余场,办理涉老法律援助案件245件,排查化解涉老矛盾纠纷2600余件。

多维普法
织密涉老普法防护网
构建线上线下立体涉老普法体系,把法治宣传送到老年人身边。线下组织律师、普法志愿者深入乡村社区、老年大学、养老服务机构,主动“送法上门”,采取以案释法、现场咨询等方式,重点普及遗产继承、赡养义务、防范养老诈骗等法律常识,提示防范保健品虚假宣传、涉老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风险。
线上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在FM986“盛京说法”栏目开设“守护银发幸福 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专题直播,邀请行业专家解读涉老法律法规,实时在线解答群众咨询。同步策划推出系列涉老普法短视频,用通俗易懂、接地气的形式扩大普法覆盖面,不断提升老年人风险防范意识与依法维权能力。
绿色通道
升级涉老法律援助便民服务
全市14家法律援助中心全面开通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老年人法律援助申请落实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化简化办理流程,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针对高龄、失能半失能、行动不便等特殊老年群体,推行预约服务、上门受理,把法律服务送到家中。
对因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老年人主张权利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对无固定生活来源、接受社会救助、司法救助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依托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全天候解答老年人法律咨询,切实打通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壁垒。
惠老赋能
优化公证适老化服务供给
全市各公证机构落实敬老惠民政策,对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服务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在法律援助案件中的公证事项,免收公证服务费。针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电话预约、上门办证服务,聚焦遗嘱订立、财产传承、意定监护等法律需求,提供精准公证解决方案。“敬老月”期间,沈阳公证处走进养老机构开展专场咨询活动,面对面解答老年人关心的家庭财产处置、遗嘱订立等热点法律问题,减轻老年群众办事负担。
多元化解
妥善处置各类涉老矛盾纠纷
组织开展涉老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行动,重点聚焦赡养继承、居住权益等老年群体矛盾纠纷高发领域,组织律师和人民调解员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和纠纷调处服务。同时,发动退休司法行政干警组建“银发党员工作团”,发挥他们业务特长和经验优势,下沉基层一线,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市司法行政系统将进一步整合多方资源,持续强化涉老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权益保障需求,为全市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筑牢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