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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信息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6-02-25         来源:依法行政指导处

2025年,沈阳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建设东北亚国际化中心城市,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以高标准法治政府建设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学笃信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校教学和“八五”普法重点内容,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长效化。制发《沈阳市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为全市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发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推动党员领导干部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对相关重大事项主动谋划部署、靠前指挥协调。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部署重要政府规章立法项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点法治建设任务,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三)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和民主测评机制,市县乡三级1110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书面述法全覆盖。召开首次专题述法会议,皇姑区、法库县和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现场述法。配合省委依法治省办对全市开展法治督察,深入查找问题并推动整改,全面完成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实施方案各项目标任务。

二、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保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沈阳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有效实施,立足建设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和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不断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塑造发展新优势,我市“独角兽”企业数量稳居东北首位,科技型企业增量与总量分别保持全省第一。重点产业集群发展强劲,人工智能算力规模东北领先,生物医药及医疗装备产业集群规模突破1000亿元。沈阳市连续5年获评全球创新集群100强城市。

(二)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沈阳市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切实推动民营经济提质增效。开展“领导干部政务热线接听日”活动42场,解决疑难诉求599件;切实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活动356次,解决问题180件,企业、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增强。

(三)助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累计获得国家级专利奖55项,数量全省第一。统筹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通过省“千亿送贷行动”,为1.93万户经营主体融资125.96亿元,解决急难愁盼问题2.26万个。全国首创“外卖骑手‘随手拍’”食安共治新模式并受到央媒点赞。

(四)加速推进涉外法治建设。在贝尔格莱德、莫斯科、金边成立仲裁海外法律服务中心,为出海企业提供仲裁服务,护航“一带一路”重点项目。整合律师、公证、仲裁、国际商事调解等要素资源,构建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以中央法务区为载体,在东北率先推动建立东北亚涉外法治协同创新中心,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全链条法律服务保障。

三、夯实良法善治基础,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聚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发展新质生产力等工作,提请审议《沈阳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等3件地方性法规议案,制定政府规章2件,废止涉及妨碍民营经济发展的政府规章4件,对4个立法项目开展调研。

(二)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完成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44件、下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81件。全面清理市政府本级政策性和规范性文件201件,其中修改、废止(失效)43件。

(三)持续提升依法决策质效。编制市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切实增强决策的科学性与公信力。严格合法性审查,对126项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101项市政府发文事项做到应审尽审。聘任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49人,为依法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四、聚焦提升执法质量,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聚焦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推进重大民生实事专项行动,整治突出问题128件,为企业避免损失2.1亿元。修订《沈阳市行政检查实施办法》,制定《沈阳市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暂行规则》,全市涉企行政检查减少1.5万次、同比下降16.7%。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惠及企业2927家,企业受益金额2.03亿余元。

(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全市涉农地区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工作,立案查处涉环境、水体等违法行为153起,有力推进环境综合整治进程。开展三级路长网格“巡、管、报”工作,处置绿化、市政、环卫等市容秩序问题17.6万余件,有效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三)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出台《沈阳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协作机制》,搭建“执法—监督—执纪”三位一体工作架构,完善线索移送机制,建成市县乡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和协作衔接机制。持续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建立“提级快办”机制,调度高频投诉线索152条,发现执法不规范问题18个并推动完成整改。

五、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切实提升政府依法治理水平

(一)聚焦源头治理多元解纷。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市1个市级、13个区县(市)、179个街道(乡镇)综治中心全部实现实体化运行。推进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现代化,创新构建“1+4+N”现代警务运行体系,健全“人力+算力”矛盾排查化解新机制。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成效,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6%。成立涉及知识产权、金融等领域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28个,化解纠纷1万余件,涉及金额2亿余元。推进村居法律顾问有效覆盖,举办现场活动8306次,开展线上咨询8173次,提供法律意见772件。

(二)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成立市级行政复议调解中心,组建行政复议调解专家库,全市新收行政复议案件14927件,其中超过90%在复议阶段实现“案结事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显现。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4年高于99%,位于东北前列。

(三)构建多维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复人大代表建议591件、政协委员提案620件。市政府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研究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形成的审议意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280件,召开新闻发布会103场,保证公众知情权,提升政府公信力。

2025年,我市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差距和短板。一是法治意识不够牢固,法治氛围还不够浓厚。二是行政执法还存在薄弱环节,基层依法治理水平较为薄弱。三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仍需持续用力,社会力量参与深度和广度仍显不足。

六、下步工作安排

(一)坚持党的领导。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走深走实,不断提升政府法治化工作水平,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重点和新兴领域制度供给,及时清理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发展新质生产力等不相适应的各类文件。严格行政执法监督,强化执法能力建设,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有效实施。

(三)深化社会治理创新。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矛盾纠纷预防与调处工作,全面提升基层治理的法治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着力提升政务诚信水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不断夯实社会治理的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