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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1-30 来源:法治调研督察处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沈阳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重点谋划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深学笃信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通过组织党组“第一议题”学习2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4次、邀请专家学者作主题宣讲5次等多种形式,持续推动学习走深走实。同时,为全市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发《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着力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的能力。
2.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高标准谋划部署、全过程严格督导。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牵头抓总作用,通过建立健全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机制,高质量完成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重点项目13项,落实法治为民实事项目10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10项,有效强化了领导干部在法治实践中的“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形成以上率下、层层落实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3.高标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研究制定并全面实施《沈阳市2025年推进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十项重点任务》,确保各项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组织召开全市首次专题述法会议,选取2个地区、2个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现场述法,有效传导法治建设责任压力。积极配合省委依法治省办开展法治督察工作,对发现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实施方案圆满收官,持续提升政府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二)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1.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新成效。以“沈阳司法融易办”政务服务品牌建设为引领,于“5·15政务公开日”期间组织专题活动,邀请企业和群众代表现场体验高频事项办理流程,推动政务公开与服务体验双向提升。全年累计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149次,进一步找准服务短板,优化审批环节。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拓展集成服务场景至6类19项,创新推出“律师事务所变更一件事”主题服务,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2.加快构建涉外法治服务新体系。围绕服务东北亚国际化中心城市建设目标,系统组建涉及国际经济合作、国际贸易等9个专业领域的百人涉外律师人才库。依托中央法务区平台优势,在东北地区率先推动建立东北亚涉外法治协同创新中心。组织编写《东北亚投资法律汇编》《沈阳市涉外法律服务手册》,开展“法律护航企业出海”专项培训,成功组织中澳、中欧跨境法律服务创新交流会等系列活动,全面提升我市涉外法治服务能力和国际影响力。
(三)提升制度供给效能,增强政府依法履职能力
1.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聚焦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等重点领域,高质量提请审议《沈阳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等3件地方性法规议案,高标准制定政府规章2件,系统清理并废止妨碍民营经济发展的政府规章4件。组织开展重点立法项目调研4项,切实提升制度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年累计完成市本级4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对81件下级报送文件开展备案审查。全面清理市政府本级文件201件,修改、废止(失效)43件,持续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科学编制并公布市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努力提升依法决策质效。严格合法性审查,对126项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101项市政府发文事项做到应审尽审。完成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共聘任49人作为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和依法行政提供专业法治支撑。
(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1.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聚焦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推进重大民生实事专项行动,累计整治突出问题128件,为企业避免损失2.1亿元。严格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动态调整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245项,全市受益企业2927家,受益金额2.03亿余元。修订《沈阳市行政检查实施办法》,制定《行政执法“综合查一次”工作规则》。全年涉企行政检查减少1.5万次、下降16.7%,相关举措被列为全省学习教育正面典型,《人民日报》对我市涉企行政检查减频次、减数量点赞报道。
2.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出台《沈阳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协作机制》,搭建“执法—监督—执纪”三位一体工作架构,完善线索移送机制,建成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和四级协作衔接机制。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建立“提级快办”机制,调度高频投诉线索152条,发现执法不规范问题18个,召开现场整改推进会17场,推动全部问题完成整改,有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性和公信力。
(五)完善多元解纷机制,筑牢社会稳定法治防线
1.深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全市2680个社区(村)实现“零纠纷”工作室全覆盖,累计下沉力量1.62万余人次,入户走访8.5万余户,成功化解矛盾纠纷5922件。全面融入综治中心建设体系,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案件转递、联动处置等机制,推动多元化解纠纷1.3万余件。深化律师参与“三调联动”机制,全市律师累计参与调解各类纠纷5000余件。成立涉及知识产权、金融等多个领域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28个,化解纠纷1万余件,涉及金额2亿余元。
2.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成立市级行政复议调解中心,组建专业化行政复议调解专家库,有效提升复议案件调解质效。全年全市新收行政复议案件14927件,超过90%的案件在行政复议阶段实现“案结事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凸显。持续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四年保持在99%以上,位于东北地区前列,以“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2025年,市司法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短板不足:一是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有待提升,系统推进全市行政执法监督质效有待加强。二是涉外法治服务供给能力有待提升。当前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专业素养与实战经验尚显不足,法律服务供给体系与我市产业升级、创新发展的实际需求嵌合不够紧密,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之间仍需加强衔接。
二、下步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以开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为切口,全面核查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纠正违规执法行为。完善执法协作机制,推动执法证据互认和信息共享,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进一步加强法治服务保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积极推动相关法规、规章制定出台,及时做好清理工作,从制度层面消除市场壁垒。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切实发挥法律参谋助手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加快建设同东北亚国际化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搭建涉外法律服务平台。鼓励更多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等业务向日、韩、朝、蒙、俄拓展,支持律师事务所向中央法务区集聚,不断提升面向东北亚涉外法律服务能力。
(四)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零纠纷”工作室等平台作用。完善司法所与综治中心案件转办制度,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深化拓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推动行政复议调解全覆盖,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沈阳市司法局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