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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1-15 来源:辽宁法治报、辽宁长安网
日前,沈阳市司法局印发《沈阳市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共六章,从评估范围、评估内容、评估程序、评估监督等方面,对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作出详细规定。其中,全国首创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方面规定,除法定必须公开外,涉企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时,应当重点评估可能对企业的商业信誉、商业机会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
《实施办法》明确,行政执法机关办理涉企行政执法案件时,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或明显存在较大经济风险的案件,可由执法机构组织法制机构、律师团队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集体评估工作。要在立案、调查、执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等各环节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和处置,尽可能降低行政执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实现行政执法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编辑丨李长生
校对丨张馨之
审核丨林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