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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3 来源:沈阳市司法局
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日前,省委宣传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司法厅联合印发我省“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12月1日至7日,全省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全省各地各部门将结合实际,重点开展宪法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等七项主题宣传。大力宣传关于农村农业农民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市民讲堂、居民评理说事点等阵地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多形式学习宪法知识,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全省中小学生“宪法晨读”等主题活动;围绕企业法治需求,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组织网络媒体播发各地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情况和宪法公益广告,推动宪法宣传广域覆盖。
宪法宣传周期间,我省将组织开展宪法法律知识答题、在线旁听庭审、“法律明白人”风采宣传、法治乡村建设成果展示、“宪法宣传主题展”和宪法普法讲坛等一系列特色活动。
方案要求
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普法责任、注重宣传实效,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共同参与、整体推进的宪法宣传教育格局。要加强以案普法,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宪法宣传有机结合,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不断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编辑丨李长生
校对丨张馨之
审核丨林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