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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信息

媒体关注丨辽宁法治报:诉求“一站式”受理 纠纷“一体化”解决

时间:2024-11-29         来源:辽宁法治报

为进一步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沈阳市司法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全面发挥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的“桥头堡”作用

把矛盾化解在家门口

此举获《辽宁法治报》关注



  为进一步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沈阳市司法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发挥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的“桥头堡”作用,把矛盾化解在“家门口”,不断优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强化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用心用情疏解群众心头之堵,让群众心畅气顺。

  “四所一庭”

  排解群众“难心事”

  “物业公司自己的原因撤出了小区,凭啥我们预交的剩余物业费不退回?”前不久,沈阳市大东区某社区的居民因物业费的问题,找到社区调委会,希望帮他们解决这件“难心事”。

  原来,部分居民在入住小区时,被要求提前预交两年的物业费,交费后仅仅半年时间,物业公司“撤”了,但并未退还居民预交的剩余物业费。了解情况后,社区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四所一庭”联席会议,将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社区书记及居民代表请到社区会议室,积极开展调解工作。

  “物业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大家有权要求退还预交的物业费。”律师现场对居民解释道,还提供了民事起诉状模板,现场指导居民们如何通过合法有效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司法所工作人员以案说法,以调解促普法、以普法化纠纷。最终,双方和解,物业公司退还了居民们预交的16个月物业费。“真心感谢你们,这么用心地解决咱老百姓的事。”居民们感激地说。

  沈阳市司法局发挥“四所一庭”联动机制(四所一庭即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法庭),畅通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调对接渠道,共同做好疑难复杂纠纷的会商分析、衔接配合和联动处置,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强大合力,使矛盾纠纷止于未诉、成功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

  “零距离”“全时段”

  解决群众“家务事”

  “村里很用心处理我们的‘家务事’,本来以为要打官司才能解决的问题,想不到竟然在村里就调解好了,不用往法院跑了。”独居老人刘某身体状况不好,生活起居无人照料,两个儿子没尽到赡养的义务,康平县司法局郝官屯司法所入村排查听闻此事后,成功调解了这起因赡养老人产生的家庭纠纷。

  调解员了解到,刘某的大儿子张某生需要独自看管3岁的外孙女,无暇照看母亲。二儿子张某国与大哥因为给母亲雇保姆的费用问题而产生了纠纷。“这起纠纷表面上是老人的赡养纠纷,实则涉及家庭内部的多重矛盾。”调解员通过“走访调查”“收取证据”等方式,将这些矛盾与各方一一说开,解除了误会。刘某消除了对两个儿子的误解,兄弟俩握手言和。

  群众无小事,沈阳市司法局发挥广大人民调解员(评理说事员)贴近群众的优势,依托“零纠纷”工作室、“评理说事点”、个人调解工作室等载体,开展信息收集、宣传教育、法律咨询、纠纷化解等活动,“零距离”“全时段”为群众提供精准、普惠、便捷的调解服务,及时就地化解苗头性矛盾纠纷。

  “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

  暖在群众“心坎里”

  “我自己家门口门市窗改门跟他有什么关系?”“我们都是一楼,他家改完侵占公共绿地了,怎么没关系?”近日,铁西区居民张某和刘某来到司法所的“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站反映问题,双方各执一词,产生了矛盾。

  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边安抚双方,一边了解事情起因和经过,积极与双方协调沟通。同时组织召开矛盾纠纷调解会议,联合行政执法、物业以及业委会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协商,最终,评理说事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通过深入交流、耐心劝导,对双方居民进行安抚教育。

  “你们这么负责任地调解我们的纠纷,咱也不能一直不讲理,我们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解了。”张某握着刘某的手说,“我们一个小区一层楼住着,以后有啥说不清的事咱就来这调解,工作人员热情,态度也好,讲法律、讲道理,咱听完气也消了。”

  沈阳市司法局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为契机,整合律师、行政复议、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把司法所建成扎根基层、了解民意、服务群众的“公共法律基层服务站”,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矛盾纠纷解决服务,化解群众遇到的各类矛盾纠纷,让群众放心更暖心。


  编辑丨李长生

  校对丨张馨之

  审核丨林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