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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信息

创新开展“托举明天的太阳—法律援助在行动”
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项活动

(2024-06-04)

  5月以来,沈阳市司法局积极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大力开展“托举明天的太阳——法律援助在行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项活动,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5月13日,于洪区法律援助中心邀请辽宁春和宇律师事务所高丹律师共同走近东北英才小学,开展“托举明天的太阳 法律援助在行动”专项活动。高律师向同学们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同学们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远离校园霸凌,并结合实际案例讲述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知识。精彩的讲座受到在场师生的一致好评,也让同学们认识到知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

  


  5月16日,大东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合长安司法所走进沈阳市第一私立高中,开展“拒绝校园霸凌 关爱未成年”法援宣传活动,并邀请辽宁华恩律师事务所陈双春律师通过共享课堂的方式为千余名在校生同上一节“法律课”。陈律师通过真实的案例让同学们认识到霸凌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同学们心中敲响法律警钟。同时,引导同学们在遇到霸凌时要善于拿起法律武器,敢于向霸凌行为说“不”!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发放法律援助法宣传册200余份,提高了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与自我保护意识。

  


  5月28日,苏家屯区司法局联合区检察院、区教育局走进沈阳市176中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法治讲座,促进未成年人树立法律意识、形成法治思维、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讲座通过问答的方式让同学们畅所欲言,在一问一答中,使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校园霸凌行为的恶劣性质,积极引导学生在自己或发现他人遭受校园暴力时,一定要向老师、家长或警察求助,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活动中,为学生发放宣传材料100余份。

  


  5月22日,铁西区司法局联合区教育局走进铁西区勋望小学兴顺分校开展远离校园霸凌宣传活动,并邀请辽宁沈川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为学生们讲解了未成年人相关权益的法律知识,学生们更加直观感受到身边的法治氛围。

  

    编辑丨张馨之

  校对丨李长生

  审核丨林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