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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1-17 来源:教育培训处
1月13日,沈阳市苏家屯区司法局中兴司法所通过在线视频的方式与社区矫正对象黄某完成了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仪式。
黄某因犯诈骗罪,于2021年9月28日被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因黄某怀孕,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对其暂予监外执行至分娩之日止。1月13日,黄某于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分娩(剖宫产)。产后,黄某需住院进行治疗,无法按照规定到司法所完成解矫仪式,并且由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医院禁止人员入院探视。
结合实际情况,中兴司法所通过在线视频的形式,在“网上”组织了此次解矫宣告仪式。这次解矫仪式,矫正小组先询问了黄某的身体状况,并对母子进行了问候,然后依照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黄某宣读了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最后又对其进行了思想教育,使社区矫正对象黄某及家人再次认识到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同时也感受到了来自于矫正小组的关怀。黄某及其家人表示,感谢司法所对其的教育帮扶,今后一定加强学习并严格守法,不会再做出违法行为。
此次“网上”解矫仪式,既保证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同时也体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人性化管理,做到了既讲原则,又给予社区矫正对象人文关怀,对助推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撰稿人:张馨之 李宏 审核人:李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