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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1-05 来源:教育培训处
近日,司法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表彰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的决定》 (司发通〔2021〕66号) ,分别授予597个司法所、796名同志“全国模范司法所”、“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称号。其中,沈阳市和平区司法局南湖司法所、浑南区司法局王滨司法所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沈河区司法局风雨坛司法所所长沈中华、沈北新区司法局辉山司法所所长王军和新民市公主屯司法所所长刘铁山荣获“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称号。
近年来,在司法部、辽宁省司法厅的有力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沈阳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砥砺前行,拼搏奋进,扎实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果。
沈阳市和平区司法局南湖司法所
积极开拓创新,建成省内首个律师调解室。依托公共法律服务站职能,综合调动司法资源,将法治宣传、矛盾调解、纠纷预防工作融于一体,成立了辽宁省内第一个律师调解工作室。经过近2年的发展,南湖律师调解工作室已由最初一家律师事务所的20名律师调解员,发展到目前的3家律所共51名律师调解员。
原创法宣视频,新媒体渠道广泛发布。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法律热点问题,南湖司法所自编自导自演了系列法宣短视频,通过抖音官方号、微信视频号播放,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诉求途径和相关法律法规,获得了广泛好评。
正向激励,引导矫正对象回归社会。南湖司法所将公益活动纳入矫正方案并作为日常管理的依据之一,培养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有效地引导教育社区矫正对象用实际行动服务社会、回报社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多措并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提升为民服务的“基本功”,与企业商定了共建共享模式,通过免费为企业法治体检、公益法治讲座进企业、法律咨询进企业、线上渠道常态化联系与定期实地走访企业相结合的方式,为民营企业全力做好司法服务保障工作。
沈阳市浑南区司法局王滨司法所
以星级司法所创建为契机,打造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王滨司法所现有办公面积200余平方米,分为办公区、多功能会议区和调解室。与区局建立了互联网,配备了电脑、多功能一体机、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照相机、无线对讲机等相关装备。在硬件建设的同时,注重强化业务等软件建设。强化所内人员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整体提升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全面规范档案簿册,实现统一标签、统一封皮、统一目录、统一规范填写和统一管理;根据人员分工、工作目标、工作流程和纪律规定等内容,统一制作司法所工作流程板。
以评理说事工作为抓手,打造多元化解新渠道。王滨街道“村民评理说事站”是浑南区三级评理说事平台的中间环节,对辖区内各“评理说事点”进行指导和有效管理,及时有效处理需要向上级评理说事中心流转的案件,在评理说事工作中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街道办事处与王滨司法所共同开创了“1+1+2”乡村评理说事模式,满足了群众诉求解答、矛盾化解的需求,构建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难事不出区”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实现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新提升。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省厅市局的相关工作要求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审前社会调查、接收、奖惩、执行地变更、请示外出等工作并规范各项制度;抓好安置帮教对象的衔接工作,成立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刑满释放人员档案库,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基本信息录入及建档工作,并落实帮教责任和帮教措施。
以民生工作为重点,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助推作用。王滨司法所积极整合资源,创新法律服务形式、拓展服务领域。以公共法律服务站为枢纽,通过“一村一律师”利用“双百”、“双联”活动平台,开展法律服务联系,确立了“法律服务接待日、宣传日、法治讲座”三大活动载体,深入社区,服务民生,搭建起政府与居民之间的法律之桥、和谐之桥。
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不断拓展普法宣传领域。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已全面启动,人民调解、法律解答、法律援助等职能为王滨地区经济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以环境保护日、消费者权益日、国家安全教育日、知识产权日、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利用街道滚动电子屏、集市、进校园、进社区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宣传。同时,充分发挥“浑南普法”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的宣传作用,开展各类线上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普法影响力。
沈河区司法局风雨坛司法所所长沈中华
作为一名基层司法所所长,沈中华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带领司法所全体人员努力工作,出色的完成了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和社区矫正等各项工作任务,2021年他所在的司法所被评为辽宁首批“五星”司法所。
模范带头,实现所务规范管理。沈中华始终以实际行动严格要求自己,对上级要求和司法所各项管理制度带头遵守,并团结全所人员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建立了与工作对应台账、档案等所务管理制度。
创新机制,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处。沈中华始终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和“为民办实事”理念,耐心细致调解着每一件矛盾纠纷。每年参与调解纠纷10多起,指导社区调委会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0余起,至今无一起因调解不成功、不及时而引发民转刑案件或上访事件。
真情帮教,规范社区矫正管理。沈中华在社区矫正工作中能因人施教,真诚对待每一位社区矫正人员。严把衔接程序,规范调查接收操作,严格档案管理方法,建立一人一档。注重人文关怀,定期家访,联络及时,开展三了解工作。自2012年至今辖区内矫正人员,无一人出现脱管、漏管等情况。
创新宣传,提升普法教育效果。沈中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普及法律知识,让群众自觉通过法律途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他指导辖区内各调委会除利用电视、宣传栏等宣传法律知识外,还将“居民说事长廊”设立在社区法治宣传庭院,让“评理说事点”在调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向居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把“评理说事点”建成法律知识的宣传阵地,既调处了矛盾纠纷又开展了普法宣传,达到调处一起纠纷、教育一片效果。目前辖区内有两家法治宣传庭院被评为市级法治宣传阵地。
沈北新区司法局辉山司法所所长王军
从事司法行政工作14年来,王军始终扎根基层,坚守阵地,恪尽职守,任劳任怨,从一名普通的新兵成长为一名能力突出、经验丰富、组织信任、同事认可、群众信赖的司法行政工作干将。
迎难而上,力挽狂澜,勇为事业发展的急先锋。2013年王军到被称作“老大难”所的辉山司法所担任所长职务。面对办公条件差、人员少、监管弱,社矫对象违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的现状,他主动找街道领导争取支持,使司法所终于达到了四室百平规范司法所的标准,并争取为所里增派了一名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年轻干部。他破旧立新从整顿社矫对象监管教育入手,通过一系列有针对性的监管和帮扶措施,辉山司法所的矫正监管形势明显好转并逐步走上正轨,各项工作水平不断提升,连续多年在全局年终业务考核中位列三甲,2019年在全市百家司法所矫正档案工作评比中取得了第七名的好成绩,辉山所也从当初的老大难所成为了全市优秀司法所。
温暖帮扶,柔性管理,做好指引迷航的掌灯人。王军悉心研究业务知识,既要监管到位,又要帮扶到位,结合实际、因人施策实施矫正,切实提升和改善了矫正工作成效。
不扰小事,不畏难事,甘当人民群众的解困者。作为一名基层司法所长,又兼任街道调委会的负责人,王军以真心和耐心,细致开展调解工作,筑起了维护地区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主动作为,诠释忠诚,争当疫情防控的守护人。2020年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牵动了全国亿万人民的心。王军放弃了春节休假返回工作岗位,拨打电话了解社矫对象和家属的身体和生活情况,传达疫情防控期间的监管规定,宣传疫情形势和防控知识。
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开创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新篇章。“七五”普法期间,辉山司法所共组织开展大型法治宣传活动50余次,举办法治培训班30多期,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两万余份,接待、解答法律咨询2000余人,在辖区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深入社区进行调研指导,成立了全区第一家品牌调解室,参与指导社区“评理说事点”启动工作。
新民市公主屯司法所所长刘铁山
从1999年至今,刘铁山二十多年如一日默默工作在基层司法所岗位上,始终奋斗在基层化解矛盾纠纷和平安建设的最前沿。
一心为民勇于担当,向调解纠纷结果要法治效果。刘铁山带领专兼职调解员、村民评理说事员做到了早排查、细研判,发现矛盾及时化解,不推、不拖、不靠,及时快捷的化解各类矛盾,有效制止多起群体上访和民转刑命案的发生,真正起到“第一道防线”作用,也为平安乡村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强化社区矫正和重点人管控,让平安建设落实在行动上。为了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管控,刘铁山每月都组织相关人员召开研判会和思想汇报会,对每名社矫人员全面安全评估,进行分级管控。
将人民调解同普法工作相结合,加快法治乡村建设步伐。刘铁山做到了有组织、有计划、有方案,按照“七五”普法方案要求,扎实推进“法律进乡村”和“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镇、村、组成立普法领导小组,每年多次开展法治宣传和平安建设防命案活动,用流动普法宣传车大喇叭广播的方式,循环播放国家安全教育、生态文明保护、疫情防控期间防控、禁止秸秆禁烧等相关法律内容,将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知识传递到千家万户,引导人民群众提高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并多次受到当地党委好评。
撰稿人:张馨之 审核人:李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