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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信息

沈阳市司法局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扩大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面和影响力

(2023-08-01)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三周年,沈阳市司法局充分调动各区、县(市)司法局积极性,紧密结合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植根沈城百姓心中,进一步推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安全稳定。

  

高站位部署

  沈阳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三周年宣传月”暨“四个一”活动的通知》,明确目标任务。各区、县(市)司法局以此次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广泛发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群众学法守法自觉性,积极推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


高标准推动

  各区、县(市)司法局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宣传效果。和平区、大东区司法局利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载体,突出宣传司法为民、依法矫正、科学矫正理念。铁西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法库县、新民市司法局联合志愿者通过发放宣传册、现场释法、宣讲等形式,与群众进行面对面交流,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参与度。

  




  

高频次宣传

  各区、县(市)司法局联动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在公园、社区、村庄、商场、乡镇集市等人员聚集地通过集中宣讲、悬挂条幅、摆放展板、发放资料、解答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相关法律知识,倡导群众关注社区矫正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一万余份,解答咨询三千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知度和配合度,全面夯实社区矫正工作的群众基础。




  

高密度学习

   一是开展业务学习。各区、县(市)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就如何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深入研讨,充分听取基层司法所所长意见和建议,共同优化工作举措,提升社区矫正队伍执法管理能力和水平。二是开展学习讲座。辽中区、浑南区、于洪区司法局邀请律师开展普法讲座,向参加活动的社区居民系统讲解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通过鲜活的案例分析、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很多群众真正认识到:社区矫正工作离不开群众的关注和帮助。三是开展集中教育。全市176个司法所对在矫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各类集中教育,通过以案释法、现身说法等形式,对社区矫正对象日常需要遵守的各项规定进行内容再强调、记忆再强化,对请销假制度、违反管理规定的处罚等进行全面解读,多措并举,使社区矫正对象崇尚法律和自觉服从监管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

  沈阳市司法局将继续优化工作措施,增强工作主动性,持续拓展主题宣传活动方式方法,不断扩大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面和影响力,为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奠定良好群众基础,为全市社会安全稳定贡献社区矫正工作力量。

撰稿:李长生 张馨之  审核:林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