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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6)
7月24日,记者从省司法厅了解到,今年是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三年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以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夯实法治辽宁建设根基,把司法所打造成了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的“神经末梢”,是直接面向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一线平台和窗口。我省共有1354个司法所,实现了司法所乡镇(街道)全覆盖。在此基础上,我省全面加强司法所的组织机构设置、人员力量配备、办公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全省司法所共有6268人,较2021年增加1255人。按照工作人员数量、业务用房面积等评定标准,全省司法所全部建成三星以上规范化司法所,其中五星司法所236个。省司法厅积极推动“党建+”向司法行政基层延伸,目前全省司法所普遍建立了党支部,锦州市全域、沈阳市大东区实现了县(区)司法局领导下的司法所党支部全覆盖,切实把政治优势转化成为了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治理效能。
用好小站点、发挥大作用,我省司法所服务群众能力不断增强。以司法所为平台,整合调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行政复议等资源,多渠道、全方位为群众提供便捷法律服务。今年上半年,全省司法所共参与调解处理矛盾纠纷8.6万余件,解答法律咨询5.9万余人次,开展法治宣传2.7万余次。同时,为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我省建立司法所与人民法庭、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四所一庭”联动机制,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
围绕基层法治政府建设需要,我省积极推动司法所长列席乡镇(街道)党委联席会议,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建议,指导制定村民(居民)公约等,履行好协助乡镇(街道)统筹推进法治建设、承担乡镇(街道)政府法律事务等职能。今年上半年,全省司法所共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建议656条,参与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156件,指导制定村规民约594件,在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来源:辽望·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