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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8-27 来源:教育培训处
8月25日,沈阳市司法局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暨档案工作培训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新馆开馆之际作出的重要批示,同时开展全局档案业务培训。
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市领导的落实要求,学习了国家档案局印发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通知》;市局档案管理同志详细解读了《沈阳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沈阳市司法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的通知》,并对档案整理、保管、保密、利用、库房管理等关键环节注意事项和工作制度落实、档案移交程序等方面工作要求进行了深入细致的阐释说明。
会议要求,以“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为基本原则,提高思想站位,明确岗位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提升档案管理工作质效。
会后,市局档案室组织各监狱、强戒所和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档案员梳理了各单位档案管理中的实际情况和问题,并进行专业指导。同时,要求各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档案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档案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撰稿人:张馨之 审核人:李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