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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27 来源:教育培训处
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日,沈阳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全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业务培训会议。司法行政系统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和法律援助机构人员、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团成员80余人参加培训。
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张连华就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受案范围、法律援助机构与公共法律服务专项基金工作衔接流程进行讲解,并解读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协作创新举措。
辽宁省律协未保委副主任、沈阳市律协未保委副主任张春微律师围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业务授课,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保护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双向保护”原则出发,讲解《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指引(试行)》和《律师参与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指引》,重点提示在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沈阳市天优公益服务中心理事长、沈阳市志愿服务联合会副秘书长、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刘光宇就未成年人常见心理问题及成因、与未成年人沟通技巧等方面授课。
培训既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理论,又阐述了未成年人工作的鲜活实例经验,老师与参训人员现场互动交流,针对提出的问题现场答疑解惑。参训人员表示,将把培训内容应用于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实践工作,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高质量法律援助。
编辑丨李长生
校对丨张馨之
审核丨林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