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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2-02 来源:
父亲去世后,作为一直照顾病重老人的宋先生,按照父亲生前留下的自书遗嘱,将要继承父亲名下的一处房产,但却遭到其他子女的反对。因此前父亲曾办理过一份遗嘱公证,载明房产由子女们平均继承。宋先生想知道,后立的这份自书遗嘱,能不能撤销、变更先前已公证过的遗嘱?
对此,法官认为,自书遗嘱虽然时间在公证遗嘱之后,但并不发生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按照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同时,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只有后立的遗嘱也采用公证方式,才能撤销、变更先前的公证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