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公共法律服务

办理遗产分割协议公证要注意的问题

时间:2017-10-09         来源:

  1.明确遗产分割协议的主体。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的主体是继承人及其他遗产受益人中有行为能力的人或无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无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有继承资格,但却不是遗产分割协议的主体。

  2.明确遗产分割协议的客体。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的客体是继承人共同继承的属于被继承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在分割遗产时,应充分考虑遗产是否属于死者个人财产,个人财产是否合法,有无共有人,如有共有人,是否先行分割。

  3.明确遗产分割协议的内容。协议人应继承遗产的数量、份额的多少是整个遗产分割协议的焦点,遗产数量、份额要准确明白,无歧义,同时更不能遗漏分割的遗产。

  4.明确遗产分割协议所体现的原则和分割方式。遗产分割方式包括实物分割、折价分割、补偿分割和保留共有四种。

  5.明确被继承人的债务的原则。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债务有清偿责任,协议要明确清偿份额和方式等。

  6.对尚未出生的胎儿及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人,协议中应留有相应的份额,并指定代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