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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婚姻状况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

时间:2017-08-10         来源:

  婚姻状况公证主要用于我国公民在国外办理结婚、定居、继承、留学等法律手续。婚姻状况公证的种类包括结婚公证、未婚公证、离婚公证、丧偶公证等。

  (一)办理在国外使用的婚姻状况公证的申请人应当向当事人住所地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

  (二)申请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1.本人身份证件;2.结婚证书或离婚证书或夫妻一方死亡证书。

  (三)除公证文书使用国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协议免除领事认证的,公证书应送外交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和有关国家驻我国大使馆、领事馆认证。

  此外,申请人还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