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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落户难 公证人员来解惑

时间:2017-12-26         来源:

  近日,市民张女士来到市公证处咨询,表示想给其出生没多久的孩子落户,但是因为孩子是她与男朋友未婚生育的,落户存在困难。

  原来,张女士的男朋友已婚,但在与张女士交往期间,骗说自己已经离异。张女士在与其交往一段时间后怀孕了,本想顺理成章地与男方商量领证结婚,却被告知男方其实并未离婚。张女士觉得,孩子是无辜的,加上自身年纪也不小,在伤心之余把孩子生了下来。可由于没有合法手续,孩子一直没法落户。

  公证人员告诉张女士,她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办理抚养权协议公证来给孩子落户,双方通过协议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后,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凭公证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孩子的落户手续。不过,办理该项公证需要张女士与男方共同到公证处申请办理,除了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基本材料外,还需要提供男方与孩子的亲子鉴定书,以便确定孩子与男方的父女(子)关系。张女士听了公证员的解答后如释重负,表示会与男方商量相关事宜,尽早准备相关材料办理公证。(朱凯迪 王秀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