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网站地图 | 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网站地图 | 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2024-09-27)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沈阳全市上下担当进取、攻坚突破,用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
党的二十大以来,特别是今年以来,沈阳各部门取得了哪些重要成就、重大突破,下一阶段工作有哪些思路举措?今天,一起来看营商环境优化方面的情况→
“喜迎新中国成立75周年”系列主题
新闻发布会(第四场)
9月26日召开
市营商局副局长
李犁介绍情况
党的二十大以来,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相关工作要求,构建“大营商”格局,打造“沈心办”品牌,树立“用心筹划、贴心服务、暖心沟通、舒心办事、公心交往”“五心”理念,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
一是营商环境建设整体推进。
围绕政务、市场、法治、信用、数字等“五大环境”,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全市各地区、各部门,有序推进《沈阳市实施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5年)》等3个行动规划,对应实施19大类358项改革举措。围绕国家发改委营商环境改进提升行动总体任务清单,推动改革攻坚“揭榜挂帅”,我市22个方案入选省初评案例库,数量位居全省第一。加大重点项目审批服务力度,累计提供项目服务2400余次。全面宣传推广《沈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与华东政法大学深度合作,设立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院北方基地,营商法治化进程加快推进。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发布的最新城市营商环境创新报告中,我市“市场机制改革”“权益保护健全”两个领域入选营商环境创新城市。
二是政务服务改革不断深化。
以“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为路径,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累计优化调整市区5类780项政府职能,汇聚治理2498项材料数源,跨部门一件事总数达到110个,智能化场景总数达到1161个,推动92.3%申报材料实现“只提交一次”或免于提交。持续拓展政务服务“跨域通办”,累计上线“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等“全市通办”事项106项,“导游证核发”等“都市圈通办”事项190项。深化综合窗口改革,由市、区两级延伸至街道(乡镇)、社区(村),全市2342家政务服务场所实现综合窗口全覆盖。“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案例被中国信息协会评为数字政府创新成果与实践案例,获评中国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
三是热线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开设“12345-9迎且”专线,建立水电气暖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开通“迎且”直通车,倡导“先行赔付”硬举措,线上累计受理游客诉求2226件,全部办结,线下累计服务游客22124人次,“迎且”专线服务模式在全省复制推广。启动国家行业标准CCSO评定工作,深化12345热线进社区(农村)工作,《沈阳12345热线进社区工作流程与服务规范》获得地方标准立项批准,热线专业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开通“12345-5解纾暖”专线,开展“领导干部政务热线接听日”31场,有效解决推诿扯皮、久拖不决、办理不力等突出问题。
四是惠企利民载体全面升级。
打造东北“听劝”“找茬”便民服务第一品牌,全市设立“找茬窗口”350个,依托“码上找茬”等5个渠道受理企业群众反映问题63006个,已办结62063个,办结率98.5%。创建“亲清会客厅”,促进政企互联感知,精准解决企业诉求,实现沟通“面对面”、服务“点对点”,全市累计开展活动542场次,参与企业3450家,受理企业问题758件,办结703件,办结率92.7%。落实“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行动部署,查摆营商环境领域民忧民困问题88491个,已解决87538个,解决率98.9%,重点整治17类高频问题,形成制度性成果11项。创建“清风百家行动”,组织13个地区、78家市直单位针对自身短板,形成6大类112个营商主题项目,推动解决125个营商领域堵点痛点难点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全会工作部署,围绕“打造国家营商环境标杆城市”总目标,秉持“五心”理念,突出改革创新,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系统集成,全面深化“沈心办”营商品牌。
一是深化高效办成。
继续深化“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实现政务服务由经验判断向数据分析转变、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人力服务向人机交互转变、数字赋能向制度重塑转变。推出东北首个政务服务大模型,建设50个“边问边办”智能场景,设立人工问答1分钟响应机制,完成10个优化提升示范场景和10个创新场景建设,确保“一件事”场景智慧精准、高效办成。
二是全力为民纾困。
做深做实“领导干部政务热线接听日”工作,严格落实首接负责、逐级化解、一办到底机制,做到各类诉求问题快速办理、解决到位。推进热线进社区(农村),年底前确保1527个行政村全覆盖。深化“12345-9”迎且热线,持续打造“宠且”“迎且”沈阳品牌。
三是强化涉企服务。
叫响“宠企帮代办”品牌,推动涉企政务服务进园区、进楼宇、进基层、进商协会。持续开展“亲清会客厅”等政企面对面活动,深化“解纾暖”行动,整治营商环境领域“解民忧”重点事项。围绕企业实际需求,依托一体化服务平台,线上建设增值服务专区,线下设立营商服务专区,全力打造“企业之家”。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我们将紧扣经营主体所盼、广大群众所期,坚定不移咬定目标任务,不打折扣、不讲条件、不遗余力,攻坚突破,狠抓落实,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沈阳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贡献营商力量。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学良介绍情况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最新决策部署,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市市场监管局深入推进准入、准营、退出制度改革,实现经营主体持续提质扩容,不断加快发展城市能级;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协同发展;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多领域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机制,为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更加牢固的信用基础。
一、降低市场准入准营门槛,加快发展城市能级
深入推进准入准营退出制度改革,经营主体结构不断优化、活力持续增强。截至8月底,全市实有经营主体131.86万户,同比增长6.33%,企业活跃度达到70.2%。
1.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深化企业开办“一件事”,实现企业信息变更、企业注销和开办餐饮店“一件事”高效办理,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2.深化市场监管领域“证照联办”改革。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改革范畴拓展至“一次变更、一次注销”。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缩减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实现证、照办理可一并申请、一次受理、同步办理、并行办结。
3.实现个转企直接“变更登记”。允许“个转企”企业依法继续使用原字号,实现原设立日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保持不变,更好地延续原经营主体资格,发放全省首张“个转企”直接变更登记营业执照。
二、围绕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加强培育新质生产力
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各项核心指标保持高质高速增长态势,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新高地。截至8月底,全市有效发明专利3.48万件、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15.11件,同比分别增长14.7%、20.1%。
1.积极推进沈阳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出台《沈阳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推动《沈阳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纳入人大立法,联合7部门签署《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达成《沈阳都市圈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发展合作框架协议》,推动成立沈阳都市圈知识产权一体化协同保护促进中心。
2.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打击力度。印发《2024年度沈阳市知识产权“亮剑护航”专项执法保护行动方案》,强化知识产权司法行政保护工作衔接,形成跨部门执法合力,不断提高执法效能,形成对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追踪溯源和联合打击态势。
3.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服务加速推进。深入推进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培育创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和示范(优势)企业。截至目前,35家高校院所、54家优势示范企业深度参与专利盘点、评价工作,累计盘点专利1.73万件,开展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项目4个,新增贯标认证单位19家,完成知识产权转让(许可)1142件(次)。商标专利“一站式”服务窗口,受理商标注册申请1173件,在全国353个窗口中排名第六、东北第一。
三、立足信用监管新型机制,加速深化信用赋能
推动市场监管全域全面向差异化、精准化转型,统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时实施差异化监管,在食品、药品等重点监管领域建立专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动态维护“一单两库”,全市各级监管部门动态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909项,重点抽查事项清单1781项;全市经营主体全量纳入监管对象名录库;市区两级共计9868名执法人员纳入执法人员名录库。
2.推进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深入推进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及时准确全量归集监管信息,形成全量经营主体信用档案,依法向社会公示,供公众查询。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归集公示监管信息261.87万条,归集总量全省第一。
3.深化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将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与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机融合,以“高效管好一件事”为目标,制发《沈阳市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查一次”涉企联合监管事项清单》,共包含40个“一件事”领域,80个抽查事项。
四、聚焦重点领域监管执法,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1.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营造公平政策环境。在全省率先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交叉抽查工作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2024年全市抽查政策措施537件,经复核确认23件政策措施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向4个市直部门和2个区县提出整改意见。开展“净源2024”专项行动,整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突出问题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2.加强执法监督,营造和谐法治环境。开展包容免罚清单工作,制定市场监管部门免罚事项85项,守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同时,采取容错机制,统筹“法理情”把握“时度效”。截至目前,全市累计轻微违法首次不罚案件111件,减免金额436.4万元。
3.创新工作举措,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积极打造“线上ODR、线下消费维权服务站”便民维权模式,把纠纷化解在源头,和解在企业,解决在基层。截至目前,全市线上建立254家ODR企业;线下新增消费维权服务站100家,累计处理ODR案件2500余件,自行和解争议419件。大力推进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全市45家大型线下零售单位已累计退货64万件次,退货金额8458万元。
市市场监管局将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的《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为依托,继续完善一站式准入、准营、退出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围绕知识产权强市整体部署,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支撑地区和产业创新驱动发展;围绕建立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更加深入、高效,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管理更加规范、有效。围绕重点领域监管执法,持续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断推动我市营商环境向好发展。
市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
王凤武介绍情况
党的二十大以来,市委政法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 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扣护航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重点任务,积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全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获得感,为沈阳振兴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是立足政法职能,提供优质便捷法律服务。
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沈阳市政法系统法治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为牵引,统筹全市政法系统出台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文件29个。高标准推进沈阳中央法务区建设,推动沈阳金融法庭、知识产权法庭、知识产权检察室和自贸区法庭等4家司法机构,东北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等14家法学研究机构,辽宁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等15家法律服务机构,东北大学实践教学基地等11家法学人才培训基地进驻,致力打造服务沈阳、面向东北、辐射东北亚、影响全球的国际化法治服务高地。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搭建涉知识产权纠纷司法与行政执法对接平台,对企业攻关研发、市场转化等业务实行全程跟进式服务,以高端法务产业引领现代服务业发展。
二是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重点打击市场流通、工程建设、货运物流等领域涉黑涉恶犯罪活动,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合同诈骗等影响市场经济秩序的突出违法犯罪,为企业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推动开展“破解执行难”攻坚行动,推进交叉执行案件6355件,推动执行到位2.4亿元。组织公、检、法联合出台《关于涉汽车租赁刑民交叉案件管辖等程序处理问题的规定》,着力解决立案难、打击难、维权难问题。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非法侵占代收货款专项整治活动,推动市法院制定《关于涉物流行业案件管辖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净化物流行业发展环境。
三是强化问题整治,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开展执法司法专项整治行动,聚焦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压案不查、久侦不结、违规超标的查扣资产、以刑事手段干预民事纠纷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全市政法系统涉企业、涉信访、涉超期案件专项监督三年行动,建立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线索核查反馈机制,累计交办问题线索670件次,一体推进线索核查、案件评查和查纠整改,着力解决执法司法理念、行为和作风方面突出问题。健全完善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机制,推动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效衔接,形成监督合力,不断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
四是助企纾困解难,全力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聚焦企业经营发展中面临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创新开展全市政法系统服务保障头部企业配套园区及“服务企业直通车”专项活动,主动送法上门,深入企业“把脉问诊”、进行“法治体检”、开具“法治良方”,引导企业增强法律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助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在全市推开“零事故、零案件、零纠纷”工作室进企(事)业单位,在促进多元解纷、消除安全漏洞等方面提供服务和专业性指导。2023年以来,全市政法系统累计走访企业2.2万余次,召开企业家座谈会432场次,收集意见建议700余条,受理企业诉求908件,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1795件。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市政法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和发展所需,出台了88条具体工作举措。其中,市委政法委制定了“服务保障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8条举措”。下一步,市委政法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巩固深化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阶段性成果,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协同机制,带领全市政法系统不折不扣地推动各项服务举措落地见效,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让法治成为沈阳营商环境建设的最好品牌和核心竞争力。
市法院副院长
高铁军介绍情况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人民法院是法治建设的“主力军”,理所应当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排头兵”。党的二十大以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奋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2023年,市法院获评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先进集体,为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明理念、健体系,擘画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景图”。
强化思想引领,高质量开展主题教育、学习教育,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理念,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协调关系,保障全市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强化组织保障,在成立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专班”的基础上,组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审判质效”等17个重点工作专班,实行“一个事项、一个专班、一套机制、一抓到底”推进落实。强化全局意识,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12+1”赛道任务目标,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服务保障振兴发展的有力驱动,构建“1+1+N+1”工作体系,打造12个一流司法品牌,深入开展“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攻坚提升年,着力提升各项工作贡献率和首位度。截至目前,市法院法治赛道工作形成亮点70个,连续6个季度在全市名列前茅。强化法治和系统思维,先后制定“服务保障沈阳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服务暖企方案”“创优法治环境16条”“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30条措施”等系列文件,近日,我们又制定“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服务保障措施”,逐步形成“1+7+N”全方位保护体系。
二是抓落实、促公正,筑牢市场主体司法保护“防火墙”。
聚焦营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对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的司法保护,坚决惩治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非法集资类案件39件,惩处电信网络诈骗被告人804人;严厉打击各类侵害市场主体人身财产权利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精准追缴“黑财”。加强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审结涉反不正当竞争纠纷、反垄断纠纷等商事案件20.37万件。“沈阳电力咨询公司服务合同案”入选全国法院保护民企十大典型案例。加强对地区产业发展与转型的司法保护,发挥破产审判拯救出清功能,成功化解某集团系列企业债务危机和历史遗留问题,在有效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同时,助力新兴产业高质高速发展。破产事务府院联动机制获评全省法院司法创新成果。
三是创品牌、强动力,做实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助推器”。
聚焦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着力发挥司法品牌集群效能,妥善审理名企优品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以司法区块链平台为核心的全方位保护机制获评全省制度性创新成果;严惩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个案赔偿额和总体赔偿额实现双提升,沈阳知识产权法庭获评“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牢固树立新时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办理全省首例由专家陪审员参审的环资案件,与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沈阳辖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绿皮书》,助力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聚焦打造高品质金融法治环境,着力打造金融审判司法品牌,探索“五防一体”金融司法化解、全链条快速反应、重点案件“一案一策”办理等新机制,法庭实质化运行以来,受理的各类金融纠纷案件标的额达1967亿余元。聚焦服务优化社会信用环境,与47家单位建立“网格化”查人找物协作机制,实现对各类财产的基本覆盖;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的影响,及时修复企业信用1780件;发挥联合打击拒执行动震慑作用,执行到位金额27.9亿元。
四是优举措、精服务,当好市场主体减负纾困“店小二”。
聚焦市场主体多元司法需求,以开展“清风百家行动”为载体,向社会公开承诺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材料齐全的案件1小时内完成立案;强化智慧法院功能作用,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建设全面进入试运行,实现债权人“一次找对路”,创建“智能异步庭审平台”,让诉讼活动不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压降当事人诉讼成本。深化“服务暖企”工程,通过设立沈法营商亲清会客厅,发布知识产权精品案例、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和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发挥司法审判导向作用和价值引领作用。采取发出建议的方式促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针对物业公司协助安装充电桩难的问题,发出解决“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推动协会修订物业服务规则,实现该类纠纷源头化解、群众“急难愁盼”及时解决和精准服务新能源产业发展的“一举三得”效果。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以“一分部署 九分落实”的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部署要求,将进一步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理念,以“头等大事”的定位和“一把手工程”的力度,抓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让法治成为广大市场主体行稳致远的最硬底气和最强支撑。
市检察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
孔岩介绍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助力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今年以来,对标市委促进营商环境质量提升等工作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努力为沈阳全面振兴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
一、以办案为中心,纵深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
全市检察机关于年初启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制定4方面任务、28个项目、83条具体举措,以高质效办理涉企案件为中心,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94件,同比增长近一倍;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涉企犯罪56件,同比增长30%;加强涉企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涉企民事检察监督案件429件,占受案总量的近50%;办理涉企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8件,其中,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5件、涉企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7件,提出的检察建议被全部采纳,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300余万元。
二、服务创新发展,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质效
深刻认识保护知识产权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关键作用,进一步完善机制、协同发力,为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检察力量。
一是深化综合履职。健全“四大检察”线索排查衔接及保障机制,积极开展“一案四查”,一审公诉案件综合审查覆盖率100%。组建涉商业秘密、专利权、著作权三支专业化办案团队,聘请6名技术调查官,解决办案中遇到的专业知识壁垒。办理的湖北某鼓风机公司、茹某鹏等三人侵犯商业秘密案和侵犯《中国敦煌壁画全集》著作权案,分别被最高检和中宣部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评为典型案例和“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
二是创新工作载体。研发知识产权保护线上平台,设置“你问我答”“方案定制”“风险提示”等6大模块,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管理、权利救济等工作,助力3000余家企业化解经营风险,走上健康发展道路。
三是强化协同共治。携手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办公室,促进知识产权执法司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联合公安、法院制定食药领域知识产权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规范化指引、深化“三审合一”改革协同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促进统一办案标准、提高办案质效。举办“沈阳都市圈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合作机制”论坛,充分凝聚工作合力,深度融入大保护格局。
三、坚持问需企业,着力打造优质法律服务策源地
精准对接企业需求,“有呼即应、无事不扰”。
一是走出去,助企纾困解难题。依托18家“检察蓝护航创业者”一体化服务平台,以服务民企检察官“博士团、硕士团”为主要力量,根据企业需求及行业特点,结合典型案例提供“订制化”法律服务,着力解决企业急难愁盼,获评全市首届制度性创新成果。
二是请进来,听需问计提质效。携手市工商联共建“检察护企”协作机制,举办面向商会、企业的“检察开放日”18次,推动检企双向衔接,推动法律服务工作提质增效。邀请企业员工参加公开听证、示范庭审等,通过参与检察履职,促进提升法治意识。
三是畅渠道,聚势赋能促发展。开展“检察蓝助营商”行动月活动,入选全市“清风百家行动”主题项目,打造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特色品牌。在沈阳航空产业园建立“检察蓝护航头部园区”一体化服务平台,为头部企业园区提供常态化、即时性、精准化的法律服务。
法治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市委工作部署,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沈阳打好打赢三年行动攻坚之战提供更加坚强的检察保障。
一是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担当精神。聚焦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在优化检察举措上持续用力,坚持以法治手段规范市场秩序,出台15条服务保障措施,更好为各类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二是进一步突出依法履职、保障发展。高质效办理严重危害公平竞争、金融安全,以及企业内部腐败案件,全面加强对涉企案件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在法治沈阳建设中扛牢检察责任。
三是进一步注重品牌建设、服务质效。不断释放“检察蓝护航创业者”一体化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检察室等营商品牌优势,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中国式现代化沈阳新篇章的实践,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市公安局副局长
官兵介绍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法治营商、公安先行”的奋进姿态,奋力开创全市公安工作现代化新局面,为推动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一是恪守为民情怀,打击整治效能全面释放。
紧盯食品药品和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累计破获案件388起,成功侦破一起特大骗取出口退税案,涉案金额2.11亿元,全力保障百姓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升级打造全省首家“新型犯罪研究中心”,全面掀起“打击治理电诈犯罪”强大攻势,全市电诈发案、损失金额同比分别下降24.02%、24.98%,进一步夯实了我市“不敢骗、不能骗、骗不成”反诈高地。
二是践行使命担当,治安防控体系提档升级。
坚持以“三清”机制为引领,巩固深化“首批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成效,纵深推进“夏季行动”“平安护航”,强势启动涵盖“打击刑事犯罪、社会面巡逻防控、交通秩序整治、夯实基础工作、治安突出问题和净网专项”的“平安1—5号”专项行动,拓展延伸“三上三下”巡逻防控勤务体系,全市“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23.55%、5.67%;融合“警格网格”共治、夯实“基层治理”体系,全市“零案件”社区建设率达到87.27%,“零纠纷”工作室实现全覆盖,全面构筑起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三是夯实平安根基,护航振兴发展成效显著。
扎实开展“三队三服务”活动,在“市、区和属地公安派出所”三个层级,分别组建“重大项目服务队、企业安防服务队、诉求办理服务队”,累计走访重点项目1153个、市场主体10572家、解决各类诉求1200余件;攻坚护航“城市发展”,持续优化大型活动审批程序、健全完善各项安保服务举措,今年以来,圆满完成“节日假期、明星演唱会、CBA总决赛、世界杯预选赛、沈阳马拉松”等大型活动安保任务,有力确保“文体旅”大型活动“万无一失、绝对安全”,助力了文旅产业,积攒了人气口碑。
四是坚持民意导向,民生幸福底色不断擦亮。
创新推出民意诉求感知中心暨“民意110”工作,建立诉求办理闭环体系,全局公安窗口服务质效持续提升;精心组织“警企座谈会”“警企营商论坛”系列活动,全力打造“法治营商、公安先行”的特色标杆;全市公安机关128个窗口荣获“清风辽宁政务窗口”荣誉称号,全局行政审批事项由156项精简到120项,即时办结审批事项达到75个,占比62.5%;先后推出沈阳公安“18项服务新举措”、交管“六不罚五便利新政”、治安“8项便民利企新办法”、出入境“8项服务新规”、停车管理“五步工作法”,惠及百万群众、赢得热议点评;创新出台“户籍新政”,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实现“落户门槛最低、效率最高、程序最简”,已吸引万余名外埠人员落户沈城。
下一步,为了更好地护航全市振兴发展,市公安局将出台服务高质量发展17项措施,立足公安职能,采取有效举措,全力为各类经营主体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一是持续打造安全稳定的经营环境。
深入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全面收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重拳出击、严厉惩治;持续开展“飙车炸街”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切实还“静”于民;严打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以“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为目标,快速打击、快侦快破,筑牢食品安全“防火墙”,撑起群众健康“保护伞”。
二是持续打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户籍业务办理流程;强化城市生产生活交通运输服务保障,推行轻微交通事故“线上处理”模式,建立交通事故“诉前调解”机制,缩短“城市货车通行码”办理时限;试点实施出入境证件换发补发“全程网办”,提供出入境证件集中办理预约服务,为企业重要境外商务活动提供便利。
三是持续打造依法规范的执法环境。
在市、区两级公安机关挂牌成立16个经济犯罪案件接报案中心,畅通经济犯罪案件报案渠道;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受立案工作,依托“沈阳公安案管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强化公安机关受立案工作社会监督,对群众受立案投诉事项,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切实提升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四是持续打造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深入开展“保知护企流动讲堂”宣讲活动,切实防止知识产权企业研发成果、核心技术流失泄露;不断优化大型活动审批,实行安全许可和票务销售“同步办”、同类活动“一次办”,最大限度便民利企;健全完善“民意110”受理机制,24小时接受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意见建议和监督投诉,确保群众诉求“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为沈阳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提供公安机关更大的支撑与保障。
市司法局副局长
穆雷介绍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锚定“省内当排头、全国创一流”工作目标,认真履行“一个统抓、五大职能”,以务实举措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保障沈阳振兴发展。
一是聚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立法。
审办完成《沈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规章16件,备案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121件,对2部政府规章进行立法前评估、5部进行立法后评估,围绕妨碍公平竞争、束缚企业发展等情形扎实开展政府规章清理工作,不断完善平等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方面的制度规范。累计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材料、承办政府法律事务657件,以法治方式推动党和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是聚焦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进一步加强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供给。
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累计提供各类服务逾54万次。配置智慧化智能终端设备199台,通过律师在线视频方式,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文书模板下载等各类实时在线服务。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楼宇、进企业、进项目活动,2023年累计提供法治体检、法律咨询等各类服务5000余次,有效助力园区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建成占地约4000平方米的市级法治公园,设置“宪法广场”“民法典漫道”和“青少年法治园地”三大主题展示区,集多种普法功能于一体,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深化“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全面提升“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能力,市局行政审批和沈阳公证处两个窗口获评我市首批“清风辽宁政务窗口”。
三是聚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加大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出台《沈阳市行政执法十条禁令》等制度规定8项,构建起行政执法监督制约制度体系。持续推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规范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开展“清风执法”等执法监督专项行动,实现行政执法水平、执法队伍和执法公信力全面提升。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模式,细化设定行政裁量基准37.6万阶次,健全包容审慎监管“四个清单”,直接受益个人127万余人次、企业8129家,减免处罚3.3亿余元,全力为企业、群众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下一步,市司法局牢牢把握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关键之年、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的重要时机,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助力我市在新时代“六地”建设中当好排头兵。
一是持续夯实营商环境制度基础。
围绕“六地”建设,立足我市实际和现实问题开展“小快灵”“小切口”立法,加快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等重点领域立法,科学编制科学技术进步、都市圈协同发展、安全生产、临空经济区等领域立法计划,开展乡村振兴、国土空间等立法调研。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立法草案征求意见相关信息,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重新选聘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咨询专家,提升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水平。
二是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推进国家级司法鉴定区域中心建设,提升我市法律服务吸附力影响力,助力提升城市品质。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进项目”工作,护航全市重点项目健康发展。在市律师协会设立沈阳市涉外法律服务中心,组织律师进园区、进企业、进项目,针对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可能面临的国际投资、国际贸易、跨境知识产权等相关国际法律风险开展辅助性、及时性、公益性法律服务。
三是持续提高行政执法质效。
实施“清风执法”专项监督三年行动,针对发现的执法突出问题,出台内部管理制度措施、制定规范行业管理方案等,对案件查处中发现的问题,高效推动解决,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与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制度,有效激发失信主体诚实守信意愿,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奋进新征程,谱写新篇章,市司法局将继续牢记使命、砥砺前行,立足司法行政业务职能,系统谋划发展思路,探索创新工作举措,全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打好打赢攻坚之战,实现沈阳、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发布会上还回答了
记者提出的相关问题
问:请问市营商局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等重要论述,助力我市营商环境和文体旅融合发展,持续深化“迎且”服务方面有哪些经验做法?未来又有什么计划?
答:市营商局副局长李犁:沈阳市营商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旅游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化“迎且”服务,依托沈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不断创新举措,开设12345-9“迎且”专线,节日期间建立“水电气”紧急诉求应急联动机制,开通“迎且”直通车,从“电话接听、线上服务”转向“线下服务、现场办公”,倡导先行赔付机制,确保相关应急事项快办快处,助力我市营商环境和文体旅融合发展,切实用营商的“温度”和“力度”,助力“文旅热”,掀起“营商热”。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用好“迎且”专线,高质高效办理各类诉求,持续提升游客体验,全力将“迎且”专线打造成让游客安心、舒心、放心的“迎且”品牌,做最温暖的接线员、最贴心的代办员、最高效的处置员。
一是前移工作关口,组织各地区和各责任部门提前对假期热点诉求问题进行梳理研判,提前储备“标准答案”,做到“一口清”“问不倒”。
二是做好诉求解决,针对游客各类诉求问题,坚持快速分派、快速办理、一办到底,确保国内外游客在沈期间各类诉求高质高效解决。
三是强化品牌塑造,不断在制度层面完善诉求问题解决机制,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办理质量,实现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转变。
问:市场监管部门在优化市场准入、准营与退出制度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学良: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目标,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优化准入环境。深化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整合营业执照、公章、银行、税务、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业务流程,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0.5天,高效办理企业信息变更等“一件事”。
二是纵深推进“行业综合许可”改革。在特设设备、零售药店、医疗器械、食品经营4大领域20个业态实行行业综合许可改革,总体审批时限压缩89.2%。并于今年分别荣获辽宁省委、省政府第二届制度性创新鼓励奖以及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首届制度性创新成果一等奖。
三是开展“证照联办”改革。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延伸企业登记服务链条,推动关联性强、办理量大、企业获得感高的食品、工业生产等许可事项与营业执照“一件事”集成办理。
四是深入推进注销登记改革。推行高效办成注销一件事,涉及企业注销的营业执照、食品和工业产品等涉企许可、税务、公章、社保、医保、公积金、海关、银行账户等各业务环节实现“一次申请、一网通办”。
五是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市场准入、社保、金融等高频服务领域应用,沈阳市各类经营主体累计下载应用电子营业执照66万次,占全省33.9%,下载应用数量居全省第一。
问:全市政法系统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出台了工作举措。作为党委部门,下一步,市委政法委将如何发挥作用、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持续提升?
答:市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王凤武:近日,市委政法委统筹组织市政法各单位立足政法职能优势、聚焦市场主体所需、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出台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持续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再提档、再升级。
下一步,市委政法委将强化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的职能作用,统筹带领全市政法系统认真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主动融入全面振兴发展大局,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引领,健全完善公正执法司法制度机制,不断以法治力量稳定市场预期、增强企业发展信心。
二是深入践行“两个毫不动摇”,加大对涉企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和合法权益。
三是坚持执法司法为民,建立健全常态化整治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接受群众监督等长效机制,坚决惩治各类破坏沈阳营商环境的行为。
四是推动政法各单位落实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各项举措,深入开展全市政法系统服务保障头部企业配套园区活动,构建“送法上门”常态化机制。强化中央法务区虹吸集聚效能,倾力打造综合性法治服务高地。
问:全市法院系统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确保公正司法和促进优化法治环境、营商环境方面,将有哪些新谋划和新举措?
答:市法院副院长高铁军:全市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指导思想、总目标、分目标、重大原则、重点举措和根本保证,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的改革部署,聚焦“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完善执法司法救济保护制度”等一系列重点改革任务,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以贯之向改革要质效,推动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不断提升。具体包括六个方面内容:
一是牢牢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进行”的重要要求,严格按照顶层设计梯次推进改革,确保各项改革创新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进。
二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以及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量刑规范化改革、民事诉讼制度改革、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等关键领域改革,坚持用改革的思维和方式方法在堵“漏点”、疏“堵点”、消“痛点”、攻“难点”上下功夫、见实效。
三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加强与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的对接沟通、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堵塞制度漏洞、补齐治理短板,从根本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
四是持续推进数字法院建设,优化“云送达”“云调解”“云庭审”等在线平台,完善推广“异步庭审”平台技术与应用,做好全国法院“一张网”试点工作。
五是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深入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部署,严格落实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六是聚焦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优势作用,坚持以最公平的裁判结果、最便捷的诉讼体验、最低廉的诉讼成本为目标,着力破解知识产权纠纷审判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服务和促推新质生产力的生成和发展。
问:为服务振兴发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年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有哪些具体举措和成效?
答:市检察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孔岩: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围绕服务振兴发展大局,认真贯彻最高检工作部署及省院相关要求,立足检察职能,开展了“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两级院“一盘棋”组织筹划,寓保护、监督、治理于一体,相关工作经验在国家级媒体刊载20余篇,有效助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全市检察机关紧盯企业法治需求及营商重点难点焦点问题,制定实施方案,建立了检察长任组长、两级院共同参与的一体化工作机制。凝聚多部门合力,与工商联等部门会签《关于共建“检察护企”工作协作机制 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协作意见》等多份文件,深化“检联”协作、畅通检企沟通渠道。
二是聚焦依法履职,提升办案质效。刑事检察方面,开展涉企案件“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案件106件。开展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检察专项活动,筛查线索863件。民事、行政检察方面,开展涉企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加强对涉企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结果监督,共办理案件397件。公益诉讼检察方面,开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助力美丽沈阳建设”专项监督,凝聚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合力,共立案579件。
三是融入发展大局,全力保障创新。制发强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工作办法,完善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合一”办案模式。牵头研发知识产权保护线上平台,汇聚30余名各领域专家力量,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助力3000余家企业化解经营风险。
四是升级营商品牌,优化法治供给。市院近百名检察官精准对接140余家企业,提供“订单式”法治服务300余次。依托检察官“博士团、硕士团”对19个商协会、创业园区、头部园区300余家企业普法宣讲30余场,解答诉求200余个,持续发挥“检察蓝助营商”品牌效应,有力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问:请问此次市公安局出台的17项服务高质量发展措施,与以往市公安局出台的营商举措相比有哪些特点?
答:市公安局副局长官兵:此次出台的17项措施,主要有两方面特点:
一是工作更聚焦。措施紧盯当前民生热点和市场主体关切,比如飙车炸街、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扫黑除恶、经济犯罪案件接报案、道路交通服务、户籍和出入境服务等,在以往我局出台举措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打击效能,强化整治措施,优化服务举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是措施更具体。此次,我们围绕飙车炸街、扫黑除恶、食品安全、出入境证件预约服务向社会公布了4部公开电话,方便群众和企业举报和咨询;在涉黑涉恶问题的举报上,我们承诺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严格保密,消除举报人后顾之忧;对群众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我们承诺公安机关依法受理后24小时内向举报人反馈受理工作情况,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总之,此次出台的17项措施,每一项我们都尽全力让群众和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参与感、幸福感。
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再次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并作出了新的部署。请介绍一下市司法局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都有哪些具体工作举措。
答:市司法局副局长穆雷:党的二十大以来,市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打赢攻坚之战的要求部署。根据市委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在市委政法委的具体指导下,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企业发展为目标,形成了28条关于助力良好法治环境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举措。
一是坚持高质量立法。将企业立法联系点占比由原来的20%提升至30%以上,广泛听取企业关于立法的意见建议;对违反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求、妨碍公平竞争、束缚企业发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定程序予以修改或废止,营造利企护企安企的法治环境。
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通涉企行政执法投诉“马上办”专线,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机关违规违纪行为;降低一般行政检查的频次,对诚信守法经营企业施行“无事不扰”;实施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深化公共法律服务。深化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进项目”活动,整合律师、公证、复议监督等法治资源,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机制;对全市所有涉企业经营公证事项给予公证费30%的减免,在此基础上,将重点企业和小微困难企业纳入公证公益服务事项范围,按收费标准减免60%的公证服务费,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四是优化申请审批流程。为涉企行政复议和矛盾纠纷化解提供“绿色通道”和专门窗口,推行涉企行政复议“跨域流转、全域通办”;深化司法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办”,实现“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也不跑”;压减非必要证明材料,减少办事成本,充分激发企业发展内生动力。
来源丨辽沈晚报、沈阳电视台、沈阳日报、沈阳发布、沈阳晚报、国际在线等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