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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信息

沈阳市举办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优秀作品展演暨“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

时间:2024-12-11         来源:沈阳市司法局



2024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日前,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通知,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组织开展2024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第一时间制发工作方案,以建设沈阳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有力抓手,持续创新普法载体举措,推动“宪法宣传周”高位启动、法治宣传教育向深向实,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依法治理水平,为助力沈阳在新时代“六地”建设中当好排头兵夯实法治基础。

创新载体

正式上线沈阳市法治文化作品库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市司法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共同在全市组织开展“美好沈城 法治相伴”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积极响应,13个区、县(市)及200余家单位、组织报送微动漫、微视频、微电影及平面、摄影、文学类作品973部,内容涵盖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民法典等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反诈、反校园霸凌等社会热点法律问题,充分展现法治沈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成就。在此基础上,市司法局依托“盛京法云”微信小程序,设计上线“沈阳市法治文化作品库”,经专家评审,现已入库首批作品224部,成为广大市民感受法治文化魅力、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新平台。





示范引领

集中举办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展演活动

12月4日,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司法局、市文联、市法学会共同在沈阳广播电视台举办沈阳市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优秀作品展演暨“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现场表演诗朗诵《青年律师的告白》、小品《“骗”假不留》、歌曲《民法之书》等一批精彩法治文艺节目,展播《高端局中局》《低谷回音》《蝴蝶效应》等优质法治视频作品及百余幅法治摄影、绘画作品;并对优秀作品创作者代表进行表彰,进一步激发各行各业法治工作者、志愿者投身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信心和热情。省司法厅及市人大、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政协、市检察院、市律师协会等相关领导及各区、县(市)普法工作者代表参加活动。创作并演唱普法歌曲《民法之书》的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大学生程靖轩表示,通过参加此次活动,真切感受到家乡浓厚的法治氛围,深刻体会到好的法治文化作品在弘扬法治精神、提升法治素养方面的重要作用,未来也愿意用更优秀的作品为沈阳法治文化建设贡献力量。




广泛推广

着力提升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美誉度

市司法局在“沈阳普法”微信公众号设立“‘美好沈城 法治相伴’沈阳市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展播”专栏,持续推送优秀作品,并通过微信群等平台积极转发;设计制作以优秀法治文化作品为主体内容的宣传册、光盘及明信片等普法宣传品,推动法治文化作品向基层传播,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内容打通法治宣传教育“最后一米”。





“宪法宣传周”期间,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宪法宣传周”活动部署要求,立足职能职责,将普法宣传融入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相关工作,广大法治工作者和“八五”普法讲师团、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及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社会力量投身基层一线,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宪法法律集中宣传活动,切实推进宪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截至目前已开展各类宣传活动2000余场次。新民市建成全市首个宪法主题教育基地,全市30余家单位共同参加启动仪式并进行宪法宣誓;辽中区举办“非遗剪纸里的法治中国”主题活动,邀请佟氏剪纸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指导群众制作“法治剪纸”,献礼国家宪法日;康平县立足农村实际开展“普法赶大集”系列活动;沈河区组织各社区“法律明白人”走进辖区企业,举办法治讲座、解答法律问题。市司法局推出“宪法宣传周”主题公益海报和普法视频,与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密切联动,通过全市重要街路、机关单位及火车站、地铁站等人流密集点位LED显示屏等宣传阵地集中播放,通过沈阳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和各级机关单位政务新媒体同步推出,真正让宪法走向大街小巷、走进千家万户、走进群众心中。








编辑丨李长生

校对丨张馨之

审核丨林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