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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为落实《关于加强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促进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在第三十四个“全国助残日”之际,沈阳市针对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残疾人”专项行动,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5月13日,市司法局与市残联联合举办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大东区、铁西区、苏家屯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部门负责同志和沈河区、大东区、苏家屯区残联负责同志分别进行交流发言。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同志总结了一年来在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深入解读《沈阳市深化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方案》,并立足实际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与沈阳公证处工作人员、法律服务人员现场为残疾人群众解读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方面的惠残政策和有关涉残法律法规,并针对残疾人群众当场提出的实际问题进行解答。
5月14日,沈北新区司法局联合区残疾人联合会、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残疾人”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向残疾人群体发放法律书籍以及评理说事宣传布袋等宣传品,向残疾人群众解读了公证、法律援助政策,并向其宣传智慧化法律服务终端设备小程序,让更多残疾人群众了解到可以足不出户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5月14日,于洪区司法局联合区残联在和谐广场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主题宣传活动。
采取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法律咨询等方式,特别邀请辽宁优腾律师事务所张律师为大家现场解答法律问题,为前来咨询的残疾人答疑解惑。现场为大家发放宣传材料50余份。
5月17日,苏家屯区司法局携手区残联开展“全国助残日”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活动。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王律师与前来咨询的残疾人群众面对面交流,向他们介绍残疾人应当享有的合法权益。针对残疾人群众提出的财产继承、监护人等方面的法律问题耐心细致进行解答,并结合具体案例帮助其分析理解。工作人员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切实把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送到残疾人手中,使更多残疾人朋友知晓公共法律服务,增强其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信念,全面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共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及宣传品15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1人。
5月16日,康平县法律援助中心携手县残疾人联合会以及兴康律师事务所董律师来到康平县客运站广场开展普法活动。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发放宣传手册等材料并讲解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注意事项,律师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了专业解答。
辽中区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残疾人”活动,邀请本区法律援助律师,就法律援助对象、申请条件以及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的情形等常见问题向残疾人群体进行了讲解,并结合相关法律为现场群众答疑解惑。
活动期间向残疾人群众发放宣传手册150余本,解答残疾人群众法律咨询50余人次。
编辑丨李长生
校对丨张馨之
审核丨林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