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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06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三周年之际,沈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定于2023年7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区矫正法》实施三周年宣传月”活动,暨开展“四个一”系列活动。
举办一场宣传活动
各社区矫正机构在本辖区内街道、社区或乡村组织开展一场次《社区矫正法》实施三周年普法宣传活动。深入街道、社区、村等室外公共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张贴“《社区矫正法》实施三周年宣传海报”。
组织一场普法讲座
各社区矫正机构利用本区律师资源,联合法宣部门协调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社区或乡村,组织开展一场《社区矫正法》专题普法讲座。让《社区矫正法》在群众中传播,提升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观念。
开展一次集中教育
各社区矫正机构组织辖区内各司法所,采用集中授课或实地参观的形式,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一次集中教育,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增强法治观念和践行法治行为,提升道德修养和道德准则。
报送一篇心得体会
各社区矫正科长结合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实际,深层次、多角度,挖掘工作亮点,以“社矫科长谈社区矫正工作三年变化”为主题,结合具体事例谈心得体会和感受。
沈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将以“《社区矫正法》实施三周年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广泛学习、宣传、落实《社区矫正法》,紧密结合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
撰稿:李长生 张馨之 审核:林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