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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2-20 来源:省司法厅行政复议指导监督处
新修订行政复议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一年来,辽宁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为护航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2024年,全省新收行政复议案件2.3万余件,同比增长超七成,复议诉讼比为2.05:1,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日益凸显。
坚持便民为民
推进行政复议主渠道建设
进一步优化行政复议便民服务方式,省司法厅在官方网站统一公布全省115个行政复议机构受理申请渠道,在企业园区推行设置行政复议服务点;有条件的地区开通预约收件、跨区域收件、在线复议等定制化服务,着力提升行政复议的可感度。深化协同服务,出台辽宁省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意见,指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建立“行政复议+法律援助”联动工作机制,依法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探索建立引流分流机制,部分地区与人民法院、信访部门加强衔接配合,依法依规将符合行政复议范围的争议引入或导入行政复议程序,提高行政复议吸纳行政争议的能力。
发挥监督职能
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个案监督和类案规范并重,加强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行政机关改进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针对部分行政管理领域被纠错案件较多的情况,省司法厅与有关部门建立纠错案件信息通报机制,定期推送纠错案件台账,促进行政机关规范自身行为。针对案件办理过程发现的行政执法行为共性问题,积极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等方式,促进源头预防和整体规范。2024年,全省共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2738件,直接纠错率15.49%,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151件、建议书15件。此外,部分地区还注重加强与纪检监察、行政执法监督的协作配合,共同推动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注重案结事了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行政复议是人民群众感受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窗口,辽宁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行政争议背后的实质诉求,办理好每一件行政复议案件,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新修订行政复议法规定的新程序,坚持普通程序100%听取当事人意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作用,有力促进案件办理的公正性、透明性。注重发挥调解在行政争议化解中的作用,逐步规范行政复议受理前调解和解程序,指导行政机关开展先行化解工作,协调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参与调解,形成化解工作合力,2024年,全省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4990件,调解率26.37%。全省经行政复议后有17556件案件未再进入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超过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