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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18 来源:教育培训处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发挥行政审判工作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能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9月4日上午,浑南区司法局联合高新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本年度第三次行政案件庭审观摩活动。全区各街道分管负责同志、各行政执法部门分管负责同志30余人参加本次观摩活动。
本次庭审案件是一起行政赔偿案件。庭审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的诉辩意见及提交的证据,围绕原告主张的各项赔偿诉求是否应予以支持的争议焦点,合议庭依法进行了全面审查,引导当事人充分发表辩论意见,庭审过程严谨有序。
庭审中,被告桃仙街道办事处出庭负责人副主任王凤旭陈述,对于原告依法主张行政赔偿,街道予以尊重。但是街道始终认为,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应当因街道的拆除行为违法,而当然地得到增益。因此,若原告认可回归到征收补偿政策中主张权益,街道随时愿意与原告协商征收补偿事宜,从而从实质上化解争议。通过负责人的陈述,原告看到了政府解决问题的积极态度,主动同意针对本案补偿事宜进行庭后调解。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行政机关负责人特别是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出声,对案情进行必要陈述、答辩、质证,回应当事人诉求,释明行政行为理由,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出解决方案,有助于让群众切实感受到自己的诉求被高度重视,有利于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下一步,浑南区司法局将通过继续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活动,持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效”,持续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应诉水平,持续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浑南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来源:沈阳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