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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沈阳)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政发〔2024〕1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碳达峰试点(沈阳)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家碳达峰试点(沈阳)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3〕942号)要求,做好碳达峰试点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以实现高质量碳达峰为目标,以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为主线,以积极有序推动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为抓手,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支撑,加快能源低碳转型、产业绿色转型、城市发展转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碳达峰模式路径探索上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沈阳经验”。
二、试点目标
不断优化能源结构,加快开发可再生能源,加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大幅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推进工业数字化、绿色化、智能化、低碳化转型,加速形成有利于碳中和的产业格局。全面构建清洁低碳供热体系,持续提升建筑绿色低碳水平,探索东北地区城市清洁供暖新模式。大力开展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建立健全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机制,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绿色低碳意识。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工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北方城市绿色低碳供暖等方面探索碳达峰实施路径。到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成效初显。能源消费结构明显改善,利用效率稳步提升,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工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显著提升,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取得新突破。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机制进一步完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普遍推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18.5%。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入绿色低碳轨道。能源结构优化取得重大进展,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初步建立。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有利于碳中和的产业结构和布局基本形成,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实现突破。以减排降碳为重要导向的政策体系基本健全,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
三、重点任务
(一)打造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示范。
1.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坚持集中式与分散式并举,充分挖掘可再生能源开发潜力。加速推动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共210万千瓦的集中式风力发电项目建成投运,开展存量风电资源调查和规划布局,“十五五”期间新增集中式风电装机容量不低于200万千瓦。加快现役低能低效老旧风机组淘汰更新,推进风电场实施“以大代小”增容改造。积极发展分散式风电,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示范试点,支持村集体与企业合作,实施20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推动新能源企业在具备条件的用电负荷中心周边布局5—10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推进低风速(微风)发电技术商业化应用,因地制宜谋划建设微风发电试点,拓展微风资源开发利用场景。普及分布式光伏开发应用,大力实施工商屋顶和公建屋顶加装分布式光伏工程,推动新建建筑和基础设施光电光热一体化设计建造。进一步推动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高标准建设新民市、康平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加快推进沈北新区、法库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在辽中区等畜禽集中养殖地区探索沼气综合利用模式,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引导农村地区使用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扎实推进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建设。到2025年,新能源发电总装机规模比2022年提高28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7.8%;到2030年,新能源发电总装机规模比2022年提高55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5%。
2.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在电力、热力安全保供的前提下,加强煤炭减量替代和清洁高效利用,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增长。科学规划建设先进燃煤热电联产机组,替代落后产能,加快老旧机组及燃煤锅炉更新和技术改造,稳妥有序开展供电煤耗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上的煤电机组、系统能耗40千克标准煤/吉焦以上的燃煤热源提标改造。推动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及供热技术示范应用。建设煤炭地下气化联产制氢项目,应用原位地下气化技术,实现尾矿煤、深层煤、低品质煤等难采煤炭资源高值利用和大规模商业化制氢瓶颈突破,推动煤炭由“燃料型”粗放能源向“原料型”清洁能源转变,大幅提升煤炭资源清洁开发和高效利用能力。改善城市能源供应结构,拓展氢源渠道,支持富氢煤制燃气在城市管网中大规模应用,推动氢气在产业园区应用。
3.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与东北亚国际化中心城市相匹配的“安全、可靠、绿色、高效”智能电网。推动电网主动适应新能源发展,鼓励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的智慧能源系统和以消纳新能源为主的智能微电网。优化电力输送通道,实施220千伏送出工程,推进500千伏主变扩建工程,加快220千伏和66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开展老旧变电站、输变电设备和线路整体改造,提高电网安全运行能力。依托法库县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建设,提高农村配电网互联互通、智能控制水平。建设友好型“新能源+储能”电站,推进60万千瓦电网侧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建设,支持产业园区、工商业企业、大数据中心等灵活配建用户侧新型储能电站。依托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等园区,探索打造源网荷储一体化的现代智慧配电网综合示范项目。探索建设离网储能制氢试点,实施法库县、康平县风电场绿氢制备项目。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80万千瓦;到2030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60万千瓦。
4.推动交通运输用能优化。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推进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大型企业、新建物流园区的铁路专用线建设,到2030年,铁路货运分担率较2020年增长60%。推进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城际轨道交通建设,科学规划现代化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加快建设宝马东等立体公交枢纽,优化公交线网布局,高品质服务绿色出行。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加快实施辽宁全域绿色高速智慧能源项目,率先完成沈阳域内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路堑边坡分布式光伏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镇充换电设施网络布局,推进停车场与充电设施一体化建设,加快大功率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以绿色交通综合能源站项目为示范,在有氢燃料需求的区域有序布局加氢站。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化,新增和更新公交车全部采用新能源车辆,更新出租车全部采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引导鼓励纯电动汽车在巡游车领域应用。到2025年,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5%,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达到30%;到2030年,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7%,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达到40%。
(二)打造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示范。
5.推动制造业智能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数字赋能,以传统装备制造业为重点,鼓励企业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装备制造业深度融合。引导工业企业应用智能传感器、工业机器人等智能化装备,推动工艺流程和设备数字化升级。聚焦头部企业,推动先进铸造、锻压、焊接与热处理等基础制造工艺智能化。围绕机械装备、汽车及零部件等特色行业领域,深化“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鼓励建设无人工厂、黑灯工厂、柔性工厂,培育一批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以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等国家绿色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进通用装备、数控机床、汽车等行业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支持绿色制造企业建设“近零碳”工厂。支持“链主”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认证,培育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推进关键核心零部件、工程机械、大型工业装备、机电产品再制造,加快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培育一批再制造领军企业。到202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率达到18.5%。
6.加快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加快推进陶瓷行业干法制粉工艺和装备应用,推广造纸行业能量梯级利用和节水节能技术应用,推动食品和化工行业工艺节能改造技术应用,开展工业锅炉智能化控制技术推广和超低排放改造行动。推进电机、变压器、风机、泵等重点用能设备系统节能降碳改造和设备更新,推广应用能效二级及以上的节能设备。持续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低碳化,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管理,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将年电耗超过1000万千瓦时的数据中心全部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动存量数据中心升级改造,提升用能效率和碳排放管理水平。健全市、区县(市)两级节能监察体系,培育壮大第三方节能服务机构。鼓励重点用能企业通过购买绿电绿证加快节能降碳进程。到2025年,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达到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超过30%;到2030年,重点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7.推动新兴产业高起点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加速形成新质生产力。重点打造汽车及零部件、新一代信息技术等10个重点产业集群。推动机器人及智能制造集群向世界级集群跃升,培育高端装备、集成电路装备等6个产业集群向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迈进。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集群,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培育拓展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链条。打造千亿“储能之都”,依托储能重点项目,推动各种技术路线的新型储能装备和新能源动力电池制造及配套关键核心部件制造企业集聚发展。建设“北方氢都”,推动大东区氢能示范产业园区、氢燃料电池汽车全产业链示范基地和铁西区氢能全产业链联盟项目等重大项目落地建设,加大氢燃料电池发动机和缸内直喷氢内燃机生产研发力度。突破氢能储存运输关键技术设备国产化瓶颈,培育壮大“制、储、输、用”一体化氢能产业链条。培育风电、光伏装备制造全产业链,加快风力发电机、风电一体化、光伏组件制造等项目建设,支持风光氢储能发展,建设一批新能源固废回收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因地制宜发展核能装备,引进辐照工厂、核检测芯片等项目,培育壮大核技术应用。发展绿电算力一体化项目,在集中式风电项目周边布局建设一批算力中心、绿电产业园等高载能产业项目。到2025年,储能产业实现年产值200亿元,氢能产业实现年产值500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3.2%;到2030年,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35%。
8.推进绿色低碳产业园区建设。按照“分类推进、因地制宜、重点突破”原则,有序推动各级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发展。鼓励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争创国家碳达峰试点园区;支持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零碳产业园区、浑南科技城建设“近零碳”园区;加快建设铁西区新能源产业园区,吸引新能源装备产业集聚发展,构建锂电池、氢能、储能、风能和新能源应用“4+1”新能源产业体系;规划建设康平县生物化工产业园,打造绿色能源(氢氨醇一体化)、生物制造、新材料及其制品三大产业体系;高质量建设沈阳(辽中)再生资源产业园,发展循环经济产业助力碳达峰;打造大东区氢能综合产业园、铁西区储能技术产业园、沈北新区先进制造产业园等专业化特色园区,培育绿色低碳发展新动能。编制《沈阳市低碳示范园区建设评价导则》,鼓励具备条件的产业园区打造“近零碳”示范样板,依托标杆企业开展“能源资源高效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供应链协同降碳”行动,推动能源、资源、产业链、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全系统绿色低碳发展。聚焦汽车出口需求,依托主制造商优势地位,探索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产业全链条的协同降碳、达峰路径。
(三)打造北方城市绿色低碳供暖示范。
9.构建清洁低碳高效供暖体系。因地制宜优化城区、乡镇、农村供热体系。建设符合超低排放标准的大型燃煤热源,有序替代城区存量低效燃煤锅炉,协同远距离长输供热系统,逐步构建大环网、多热源联网的供热格局。在具备条件的住宅、公共建筑、产业园区,分类推广空气源热泵、“光伏+辅助热源”设备、燃气壁挂炉、生物质能设备等燃煤供热替代模式。在苏家屯区、沈北新区等管网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引导整合建设生物质集中供热锅炉房,推进乡镇生物质集中供热示范试点建设。推进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多元供能体系建设。到2025年,全市基本完成散煤替代。
10.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工业余热供暖。探索建立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供热模式,鼓励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优先开展“光伏/光热+热泵”“空气源热泵+电加热+储能”“生物质能+电加热”等多能互补供热模式试点建设。推广空气源、地源、污水源热泵等供热技术规模化应用,与谷电蓄热、电锅炉供热等形成多能耦合的节能改造模式。实施工业锅炉余热供暖,探索余热回收、跨季节储热等清洁供热模式。
11.推动城市集中供热低碳化建设。扩大热电联产和清洁能源集中供热面积。重点推进热电联产提效改造工程,建设超低排放标准的大型热源、生物质和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鼓励集中热源厂推广燃气锅炉供热,探索“外热入城”,压减煤炭消费。支持安全高效、先进可靠的清洁取暖技术发展和设备更新改造。实施供热管网低碳化、智能化改造,加快城镇智慧供热系统建设,每年改造供热管网长度50公里以上。推动区域间供热管网互联互通,推广应用智慧供热二次网分户平衡技术,保障热力平稳高效供应。
12.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持续开展星级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不断提高星级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扩大绿色建材应用范围,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严格执行强制采购和优先购政策。推动《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51350—2019)实施,推进高品质住宅建设,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和零碳建筑示范,推动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探索建筑光伏一体化和“光储直柔”建筑应用。推动建筑用能替代,促进建筑终端用能电气化。加快实施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低碳化改造,强化建筑围护结构气密、保温隔热性能,提高门窗气密性等级。鼓励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争创国家级绿色低碳公共机构。发挥公共机构在绿色低碳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稳步提高装配式建筑比例。到2025年,新建建筑中的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20%;到2030年,新建建筑中的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60%,新建居住建筑综合节能率不低于83%,新建公共建筑综合节能率不低于78%。
(四)实施科技创新支撑行动。
13.加强前沿颠覆性低碳技术研发。构建碳中和基础研究体系,聚焦新型太阳能发电、绿色氢能、超低温电池、新型储能、四代核电关键材料制备、新型负碳等技术方向,谋划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前沿科技项目,力争在基础研究上取得重大原创性成果。发挥驻沈高校院所科研优势,在先进材料、智能制造等领域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推动节能低碳技术集成和应用创新。发挥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的源头导向作用,聚焦沈阳绿色低碳发展中的重大科研课题,吸引集聚全国优势科研力量,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提升绿色技术创新的源头供给能力。
14.强化能源低碳多能融合技术创新。围绕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发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推广微风发电、柔性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应用,突破核能、氢能、储能等关键技术问题,加快工业互联网和数字化、智能化技术与电力系统融合发展,探索并储备一批影响未来电网发展的前沿技术,支撑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能源系统。支持飞轮技术百兆瓦级电力调频系统等一批新能源科技项目争取国家、省级立项。依托我市装备制造业研发和生产优势,推动低碳零碳负碳技术装备研发,重点攻克重型燃气轮机、特高压换流变压器、海上风电变压器、核电装置用泵等先进电力装备技术,打造东北地区绿色低碳技术供给与集成应用高地。到2030年,能源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多能融合技术取得新突破。
15.加快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技术实现突破。围绕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传统产业减碳需求,着力攻克电气化应用、燃料和原料替代、工业流程再造、回收与循环利用等技术,高碳工业工艺实现零碳或低碳替代。加强城市功能提升、建筑产业升级、绿色低碳转型等方向技术供给,重点突破高性能绿色建筑、智能建造、清洁低碳供热等关键技术。探索交通系统智能化技术,加快构建高效衔接、快捷舒适的城市出行服务体系。加强交通领域与能源、信息、材料和制造等领域最新技术的深度融合,突破一批运输工具装备低碳化技术,发展支持自动驾驶的基础设施技术,在铁西区、大东区、浑南区推进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技术与试点示范,引领交通运输业战略性转型升级。到2030年,实现低碳流程再造技术的大规模工业化应用,建筑和交通节能减碳技术取得重大突破。
16.培育低碳技术成果应用场景。聚焦能源、建材、电力等节能降碳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充分利用高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行业协会的创新资源,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建设服务绿色低碳技术和项目的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以促进成果转移转化为目标,开展一批典型低碳零碳技术应用示范,鼓励企业加快推进原材料减排、工艺脱碳、二氧化碳捕集利用等节能低碳技术的产业化应用。支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园区,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先进制造业聚集,加强园区产业协同创新,率先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到2030年,建成一批降碳效果突出、带动性强的重大科技示范工程,形成可推广的节能降碳解决方案。
(五)实施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17.开展绿色低碳科普教育。推进全市中小学开设低碳特色课程,开展绿色低碳主题教育,培养学生绿色低碳理念,提升低碳教育覆盖率。依托沈阳农业大学附属小学等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创建碳达峰碳中和科普教育基地。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日等,在图书馆、科学宫等公共场所和科研院所开展绿色低碳主题宣传科普活动,营造全社会绿色低碳意识和崇尚节能、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推动绿色低碳理念有机融入文艺作品。充分运用新媒体等宣传媒介,加大绿色低碳生活科普产品供给,报刊开设绿色低碳主题专栏,民生类节目设立低碳生活宣传板块,微信公众号解读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倡导勤俭节约优良传统,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
18.打造绿色低碳典型示范。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低碳机关建设行动,推进党政机关全面节约用能。探索开展低碳乡村试点创建行动,打造农村低碳建设“沈阳样板”。鼓励市属院校开展低碳校园试点建设示范。持续开展低碳医院、低碳园区、绿色工厂、低碳社区和低碳家庭典型创建行动,将绿色低碳试点建设的碳减量纳入碳普惠平台。积极开展低碳出行创建行动,引导公众优先选择“轨道+公交+慢行”的低碳出行模式。推广低碳消费,推行碳积分兑换机制,鼓励居民自发申报绿色低碳行为并兑换碳积分。倡导沈阳马拉松等各类大型活动期间,实施低碳绿色运营管理,鼓励参与者积极参加低碳活动。通过“文明餐桌进校园”等主题宣传活动,倡导“节约为荣、浪费可耻”的餐饮风尚。鼓励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引导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标准的家电产品,减少一次性消费用品使用。
19.引导企业履行降碳责任。鼓励国有企业率先将碳达峰相关工作列入社会责任(ESG)主要内容,定期公布碳排放信息,带头开展碳排放核算,研究碳减排路径,为所属行业碳达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绿色工厂率先建立企业级碳排放管理制度,鼓励省级以上绿色工厂中的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自身碳排放数据统计,建立科学管理体系。鼓励企业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低碳教育体验场所,践行应对气候变化责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和其他各类社会组织作用,实现社会公众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减排情况的监督,督促各单位细化目标责任,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20.强化绿色低碳培训。依托党校、行政学院、行业机构,开展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专题培训。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机关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宣讲碳达峰碳中和政策要点,强化法治意识,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知。培养干部职工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自觉践行绿色低碳办公理念和方式。对市级部门、国家及省级开发区、碳交易市场等重点单位进行“双碳”能力建设专项培训。对相关干部开展碳达峰领域业务管理能力考核,高质量提升服务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
四、政策创新保障
(一)金融及投融资政策创新。健全绿色企业、绿色项目与金融系统对接机制。依托沈阳市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建立绿色项目库,开展融资对接。鼓励金融机构综合运用绿色信贷、债券、基金等金融工具,按照市场化方式加大对绿色低碳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龙头企业、社会资本共同设立沈阳低碳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和沈阳新能源与储能产业发展基金,推动沈阳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碳信用交易机制创新。依托辽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建设沈阳碳信用交易平台,完善交易功能,制定交易规则。通过碳信用交易,在碳抵消、产品运营碳中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为我市生产、出口、供应链企业提供实施路径,为企业提升形象、扩大国际知名度、打破国际贸易碳壁垒提供支持。支持企业积极参与绿电交易,探索通过碳信用质押融资活动为气候投融资提供新途径。
(三)碳足迹管理认证体系创新。围绕我市产业低碳绿色发展、出口贸易等需求,以汽车、装备制造等具有全产业链优势的行业为切入点,探索构建具有沈阳特色的碳足迹管理认证体系。开展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的产品碳足迹认证试点,逐步建立制度标准。开展储能装备全系产品碳足迹认证试点,建立飞轮、压缩空气储能装备碳足迹认证标准。推动与主要贸易伙伴碳足迹相关管理制度、认证规则的国际衔接和互认。
(四)碳普惠机制创新。建设专业化碳普惠机制运营机构,推进实施碳普惠机制创新。探索制定碳积分获取及消纳规则,将生活中有效的低碳行为逐步纳入减排场景,以市场化方式运行碳普惠机制。通过新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提高公众参与度,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购买碳普惠减排量,用于抵消各类活动碳排放。
(五)评价与核算标准体系创新。编制《企业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评价规范》《企业新增可再生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应用评价技术规范》《供热行业碳排放核算报告指南》等地方标准规范,探索制订低碳产业园区、公共机构、企业、社区、家庭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试行碳普惠方法学,发布公共出行、垃圾分类碳减排量核算方法。
(六)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研究,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制定基于生态产品的市场交易制度,构建多元主体、多层次的市场交易体系,完善核算方法、制定管理办法,引导激励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购买核证自愿减排量用以抵消碳排放量。
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要整体部署、系统推进碳达峰试点建设工作,研究推动重要政策、项目、改革事项落实,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试点目标,扎实有序推进各项任务。建立健全碳达峰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情况阶段性评估。强化要素保障,统筹财政资源,优化土地供应方式,对碳达峰试点建设有关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加强人才保障,健全碳达峰试点重点建设领域相关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支持“双碳”科技人才跨学科、跨领域承担重大技术创新任务。加大宣传推广,及时总结提炼先进经验做法。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沈阳)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