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政府规章

政府令第99号:关于废止《沈阳市社区工作暂行办法》等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2024-08-20)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沈阳市社区工作暂行办法〉等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业经2024年8月1日市人民政府第1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吕志成

  2024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沈阳市社区工作暂行办法》等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2024年8月9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99号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第127次常务会议决定,废止下列政府规章:

1.《沈阳市社区工作暂行办法》

(2002年7月29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公布)

2.《沈阳市民防管理规定》

(2003年12月18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28号公布)

3.《沈阳市采砂管理办法》

(2007年7月10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公布)

4.《沈阳市农村公路管理办法》

(2007年11月15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76号公布)

5.《沈阳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管理办法》

(2011年12月24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32号公布)

6.《沈阳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

(2013年1月13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40号公布)

7.《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

(2014年12月9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47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沈阳市社区工作暂行办法〉等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