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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沈阳市社区工作暂行办法〉等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业经2024年8月1日市人民政府第1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吕志成
2024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沈阳市社区工作暂行办法》等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2024年8月9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99号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第127次常务会议决定,废止下列政府规章:
1.《沈阳市社区工作暂行办法》
(2002年7月29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公布)
2.《沈阳市民防管理规定》
(2003年12月18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28号公布)
3.《沈阳市采砂管理办法》
(2007年7月10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公布)
4.《沈阳市农村公路管理办法》
(2007年11月15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76号公布)
5.《沈阳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管理办法》
(2011年12月24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32号公布)
6.《沈阳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
(2013年1月13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40号公布)
7.《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
(2014年12月9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47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