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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5-03-11         来源:沈阳政府网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2025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坚定政治立场,强化法治保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沈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以高质量立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提高立法质量,规范立法程序

  起草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认真做好调研论证、意见征集、文本起草等工作,确保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提高立法草案质量。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立法前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法草案及说明要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公开征求意见,一般不得少于30日。立法草案涉及企业、行业、特定群体的,要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相关群体的意见。涉及重大利益调整或存在重大分歧的,按规定举行立法听证会。

  三、加强统筹协调,压紧压实责任

  起草部门要把立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安排进度,扎实推进立法进程。对列入计划的正式项目,要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市司法局审查,为审查、审议等工作预留合理时间;部门之间存在重大分歧的,要积极协调,达成一致意见,立法草案报送前,要及时与市司法局沟通,说明征求意见和协调重大分歧等情况。对列入计划的调研项目,要做好研究论证,于2025年9月30日前书面报告立法调研情况。临时增加或暂缓办理的政府规章,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向市委、市政府书面报告并说明理由。

  市司法局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认真履行立法审查职责,动态跟进立法计划执行情况,对进度滞后项目及时调度,确保按时完成年度立法计划。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政策解读